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空调器提前采购协议供货招标公告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空调器提前采购协议供货招标公告

宁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

空调器提前采购协议供货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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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宁波市政府采购实行协议采购管理的暂行规定》的精神,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宁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08年7月至2009年3月空调器(壁挂式、落地式冷暖家用空调器及嵌入式空调器)提前采购协议供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2008年度宁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空调器提前采购协议供货。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同时具备:

1、是空调生产厂家或者销售公司,注册资金必须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

2、在宁波海曙、江东、江北和鄞州区范围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

3、在上述区域内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点,具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4、投标商为非生产企业的,必须具有生产厂家对本次投标的直接授权。

三、领取标书时间、地点: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派员随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生产厂家对本次投标的直接授权在投标时提供),自2008年5月20日至2008年6月6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到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苍水街79号9楼908室)领取标书。

四、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6月11日9:30

开标时间:2008年6月11日9:30

五、开标地点:苍水街79号9楼采购中心会议室

联系人:聂先生、周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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