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特教中心职高教学综合楼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连云港市特教中心职高教学综合楼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LYG********3
工程名称连云港市特教中心职高教学综合楼
招标人名称连云港市特殊教育中心
代理机构名称连云港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落实
工程地点市特教中心院内
工程规模3500平方米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方式合同估算价(万元)计划发包时间
LYG********301建设监理公开招标112008-12-15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1
报名地点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514室刷卡
公告发布日期2008年11月14日
计划开工时间2008年12月15日计划竣工时间2009年8月25日
公告开始时间2008年11月14日公告结束时间2008年11月20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丙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企业业绩、信誉参照连建质【2007】573号文执行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参照连建质【2007】573号文执行
其他条件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精神。2、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备注: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项目总监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招标人负责查询。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项目总监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投标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3、资格审查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投标申请人只要满足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必选条件,即为资格审查合格,准予参加投标。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五)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公告信息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新浦区康泰南路57号联系人
汪广奎
传真电话
130*****318
邮编222000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通灌北路175号联系人
李丙洪
传真****-********电话
****-********
邮编222001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2008年11月14日至2008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514室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2008年11月14日至2008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连云港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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