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楼(安置房、廉租房)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幸福楼(安置房、廉租房)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光泽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招标编号为DHNPZ- [2008]031号 的幸福楼(安置房、廉租房)施工工程 ,已由光泽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建设规模为约650万元;本次招标项目为幸福楼(安置房、廉租房)施工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坪山路五车队生活区内。
2.3.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施工现场交通方便,施工条件已具备;
2.4. 开工日期为 2008年 12月,总工期约365日历天,其中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资金来源:自筹。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为 2008 年 11月25日至2008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节假日,双休日正常上班);出售地点为南平市八一路89号云鹤楼1405室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预算书、施工图纸)每份人民币 600元,售后不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有效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建造师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房屋建筑建造师(含临时二级)资质(均须经年检合格,必须无在建工程,临时建造师可以使用建设厅公布的文件,但需省建设厅或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盖章。);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建造师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二章的投标须知和《专用本》的投标须知前附表及评标细则,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本招标项目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评标办法。根据闽建筑[2007]35号《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试行)》的通知,K值中标优惠率下浮10%,确定中标人。
5.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拾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8年12月 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光泽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四楼会议室(光泽县二一七路44号)。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建造师应当持临时二级建造师或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备查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原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光泽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光泽县二一七路44号 ,邮编:354100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平市八一路89号云鹤楼1405室,邮编: 353000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傅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号:
投标保证金汇入银行开户名: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开户行: 兴业银行南平中山支行
帐号: ****************49
交易中心名称:光泽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光泽县二一七路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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