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港区涉及搬迁安置用地基础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保税港区涉及搬迁安置用地基础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招标人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通过公开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招标代理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人名称: 厦门海沧保税港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招标人地址: 海沧建港路111号海投物流三楼 ;邮政编码: 361026

3、招标项目名称:海沧保税港区涉及搬迁安置用地(原星星佳美地块)基础配套工程--(出口加工区DK10地块取土工程)

4、招标项目地点:建港路以北,角嵩路以南,海新路以西

5、招标项目性质、规模、数量:性质、用途: 市政配套工程 ;

投资额: 约670 万元人民币。

6、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编制工程清单、预算、控制价、 代理招投标等工作。

7、招标代理工作实施时间:自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招标结束。

8、报名条件:具备乙级及以上工程招标代理资格(在其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之日前)且未被停止执业资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非本市注册的招标代理机构须符合厦海财[2008]61号文规定。

9、有意承接本次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可直接向招标人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和招标代理资格证书原件或营业执照和招标代理资格证书其他有效证明(非本市注册的招标代理机构还须提交入厦备案登记证明或厦建建[2005]120号、厦建建[2005]151号文)。财政性投融资代理收费标准按海沧财政相关制度执行。

10、公示时间:2009年02月 24日至2009 年 02月 27 日;报名时间: 2009 年 02月 27 日下午2:30点至3:30点),地点:厦门海沧行政中心附楼一楼服务大厅招标采购中心服务窗口。随机抽取时间定于报名结束后同时(2009年02月27日下午3:30)随机进行,地点:厦门海沧行政中心附楼四楼2402 。

11、被确定为本工程项目招标代理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协议)时交纳招标招标代理保证金 万元。

12、附厦海财[2008]61号文、厦沧建[2008]112号文。

13、招标代理分支机构从业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54号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和建市[2007]230号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的规定,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文件。

联系人: 陈强 电话: ******* 传真: *******

招标人 :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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