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牛田镇幸福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桃江县牛田镇幸福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桃江县牛田镇幸福路道路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桃江县牛田镇幸福路道路工程已由桃江县发改和改革局以桃发改行审【2017】 65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桃江县牛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桃江县牛田镇幸福路道路工程

2.2 建设地点:桃江县牛田镇

2.3 规 模:桃江县牛田镇幸福路道路工程。包含幸福路提质改造、排水、路灯、绿化等工程。项目总投资:288.9051万元。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执行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2.7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本项目要求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伍万元(¥5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 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阳公共资源中心网站 (网址: http://www.yy-ggzy.com)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获取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5.4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8年 1月24日09:00时(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5 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5.6 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 年1 月 2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yy-ggzy.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6.3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 1 月 14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采用书面方式提出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 1 月 24 日09时0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益阳市金山南路66号,开标室详见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天电子显示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按桃江县人民政府桃政发[2013]32号文件规定,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参加开标,在开标现场提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无商业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注:(1)法定代表人若因住院不能到场的,须提供医院出具的正式住院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若因出国不能到场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国机票复印件和护照(含签证页)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桃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158*****006)。

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考虑本项目的专业性、复杂性及施工环境,投标人必须自行派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充分的现场踏勘工作,了解和熟悉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以便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和充分考虑项目施工的相关责任及风险。【招标人对按照要求进行了踏勘的投标单位出具踏勘证明(本项目负责人:汤先生 联系电话:137*****129,自行踏勘时间: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 月 6 日9:00-12:00至15:00-16:30北京时间)】。

10.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村料……第六十一条,投诉人挰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依法处理责任人。

  10.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0.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诉处理的有关名词解释:投标人:是指投标截止前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招标人允许的分包人。第二十二条……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第四十四条……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增加以下内容:非法定的投标人或者其它利害关系人投诉一律无效。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桃江县牛田镇人民政府

地址:桃江县牛田镇

联 系 人:汤先生

电话:137*****12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桃江县锦龙大酒店五楼

联 系 人:薛女士

电 话:****-*******/158*****788


标签: 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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