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分中心)中环大道、弘利路等13条道路、景观绿化改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江宁分中心)中环大道、弘利路等13条道路、景观绿化改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3.1投标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投标申请人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且同时具有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及以上且同时具有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 EPC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EPC总承包项目经理:EPC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拟委派的EPC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2)投标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或者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3)投标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关于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要求:
(1)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
(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资格后审申请书内;
(3)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
(4)联合体投标申请人的业绩和荣誉:只认可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成员单位的业绩和荣誉;
(5) 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编号: BJN180178-01S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环大道、弘利路等13条道路、景观绿化改建项目已经立项部门 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批准建设(立项文件号:江宁滨江管委复【2017】41号)。项目招标人为 南京滨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05000万元]。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 EPC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EPC工程总承包
2.2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江宁滨江开发区内,东至G205,南至中环大道,西至丽水大街,北至锦文路
(2)建设规模: 中环大道、弘利路等13条道路、景观绿化改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具体含中环大道(205-丽水大街),长3250米,宽40米(主干道);弘利路(锦文路-中环大道),长3940米,宽40米(主干道);闻莺路(地秀路-弘利路),长1450米,宽30米(次干道);跃马路(景明大街-地秀路),长610米,宽30米(次干道);威狮路(中元路-丽水大街),长1800米,宽30米(次干道);春阳路(翔凤路-飞鹰路),长1150米,宽30米(次干道);颐年路(闻莺路-跃马路),长820米,宽30米(次干道);中元路(锦文路-盛安大道),长1800米,宽30米(次干道);瑞风路(锦文路-翔凤路),长2680米,宽30米(次干道);凌云路(中环大道-翔凤路),长1270米,宽30米(次干道);纬一路(景明大街-弘利路),长800米,宽15米(次干道);经二路(喜燕路-翔凤路),长790米,宽15米(次干道);润寿路(锦文路-宝象路),长710米,宽25米)(次干道),合同估算价约97000万元(含景观绿化投资约9300万元)。
2.3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内容含道路、管网、景观、绿化、交通设施、路灯及道路两侧环境整治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及测绘、设计(含设计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物资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EPC项目的全部工作。
2.4工期: 60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及施工)
2.5质量要求:勘察及测绘、设计(含设计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通过图审中心的审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1标段名称:EPC工程总承包
2.2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江宁滨江开发区内,东至G205,南至中环大道,西至丽水大街,北至锦文路
(2)建设规模: 中环大道、弘利路等13条道路、景观绿化改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具体含中环大道(205-丽水大街),长3250米,宽40米(主干道);弘利路(锦文路-中环大道),长3940米,宽40米(主干道);闻莺路(地秀路-弘利路),长1450米,宽30米(次干道);跃马路(景明大街-地秀路),长610米,宽30米(次干道);威狮路(中元路-丽水大街),长1800米,宽30米(次干道);春阳路(翔凤路-飞鹰路),长1150米,宽30米(次干道);颐年路(闻莺路-跃马路),长820米,宽30米(次干道);中元路(锦文路-盛安大道),长1800米,宽30米(次干道);瑞风路(锦文路-翔凤路),长2680米,宽30米(次干道);凌云路(中环大道-翔凤路),长1270米,宽30米(次干道);纬一路(景明大街-弘利路),长800米,宽15米(次干道);经二路(喜燕路-翔凤路),长790米,宽15米(次干道);润寿路(锦文路-宝象路),长710米,宽25米)(次干道),合同估算价约97000万元(含景观绿化投资约9300万元)。
2.3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内容含道路、管网、景观、绿化、交通设施、路灯及道路两侧环境整治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及测绘、设计(含设计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物资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EPC项目的全部工作。
2.4工期: 60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及施工)
2.5质量要求:勘察及测绘、设计(含设计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通过图审中心的审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标段名称:EPC工程总承包
2.2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江宁滨江开发区内,东至G205,南至中环大道,西至丽水大街,北至锦文路
(2)建设规模: 中环大道、弘利路等13条道路、景观绿化改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具体含中环大道(205-丽水大街),长3250米,宽40米(主干道);弘利路(锦文路-中环大道),长3940米,宽40米(主干道);闻莺路(地秀路-弘利路),长1450米,宽30米(次干道);跃马路(景明大街-地秀路),长610米,宽30米(次干道);威狮路(中元路-丽水大街),长1800米,宽30米(次干道);春阳路(翔凤路-飞鹰路),长1150米,宽30米(次干道);颐年路(闻莺路-跃马路),长820米,宽30米(次干道);中元路(锦文路-盛安大道),长1800米,宽30米(次干道);瑞风路(锦文路-翔凤路),长2680米,宽30米(次干道);凌云路(中环大道-翔凤路),长1270米,宽30米(次干道);纬一路(景明大街-弘利路),长800米,宽15米(次干道);经二路(喜燕路-翔凤路),长790米,宽15米(次干道);润寿路(锦文路-宝象路),长710米,宽25米)(次干道),合同估算价约97000万元(含景观绿化投资约9300万元)。
2.3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内容含道路、管网、景观、绿化、交通设施、路灯及道路两侧环境整治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及测绘、设计(含设计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物资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EPC项目的全部工作。
2.4工期: 60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及施工)
2.5质量要求:勘察及测绘、设计(含设计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通过图审中心的审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3.1投标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投标申请人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且同时具有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及以上且同时具有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 EPC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EPC总承包项目经理:EPC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拟委派的EPC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2)投标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或者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3)投标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关于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要求:
(1)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
(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资格后审申请书内;
(3)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
(4)联合体投标申请人的业绩和荣誉:只认可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成员单位的业绩和荣誉;
(5) 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下列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4.2本工程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地点:自2018年02月12日至2018年02月27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因系统限制,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截止时间为准。发售地点: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苏宁慧谷一号楼八楼808室)。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办法
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2投标申请人资质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
(1) 投标申请人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且同时具有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及以上且同时具有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联合体,则需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申请人中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施工企业提供江宁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单项登记手册。(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3 EPC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EPC总承包项目经理:EPC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拟委派的EPC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投标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或者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投标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4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
设计业绩:2013年1月1日以来,设计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单项合同建安费30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的设计业绩。(时间、造价均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5财务状况:投标申请人(施工企业)2016年资产负债率<75%。(提供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6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
5.7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5.8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原件)
5.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5.10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且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提供承诺书原件)
5.11关于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要求:
(1)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
(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资格后审申请书内;(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3)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
(4)联合体投标申请人的业绩和荣誉:只认可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成员单位的业绩和荣誉;
(5)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12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提供承诺书原件)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6.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评分细则如下:
6.1投标报价(50分)
(1)勘察费报价(5分):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的每增加1%扣0.2分,每降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2)设计费报价(1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的每增加1%扣0.2分,每降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3)施工费报价(35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注:基准价修正方式:采用该方式的,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勘察、设计与施工报价中所涉及的K 值在开标时仅抽取一次。
6.2 技术标(EPC组织管理方案、设计管理方案、施工组织方案)(40分):
(1)EPC组织管理方案(10分):
①项目组织设计(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②组织机构(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③项目进度管理与控制(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④项目质量管理与控制(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⑤项目环境安全管理与控制(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⑥项目投资管理与控制(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⑦项目信息、文档管理与控制(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⑧对本项目可能需要外部协调的方面所采取的措施(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⑨本工程结算和转资移交方案(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⑩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设计管理方案(20分):
①设计的总体安排与资源配置(满分4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②对本项目总体设计思路的理解描述(满分4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③设计文件的审查主要内容和程序(满分4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④本项目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成本控制措施(满分4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⑤工程设计各阶段的服务承诺(满分4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3)施工组织方案(10分):
①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不得分;
②工程施工进度控制和管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③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与控制(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④EPC物资采购工作的总体安排与资源配置、采购进度计划控制措施、采购过程的质量监督与控制及成本控制措施(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⑤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与控制(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⑥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⑦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⑨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3企业业绩(8分)
(1)施工业绩: 2013年1月1日以来,施工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得4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满分4分)
(2)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2013年1月1日以来,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单项合同建安费50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的设计业绩,得4分。时间、造价均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合同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另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证明一律不认可,原件核查)或自2013年1月1日以来,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得4分。造价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满分4分)
EPC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可以兼得。
6.4获奖(2分)
设计单位2015年度以来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优秀工程设计一等奖的,得1分/个,满分2分。(时间以获奖证书为准,奖项限评两个,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1)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上述评分细则打分,并记录在评分表中,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2)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如无法提供需要原件,将不得分。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等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4)技术标采用暗标。方案为各评委独立评分,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为某个投标单位技术标的最终得分。
(5)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技术标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技术标得分也相等的,以报价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报价得分也相等的,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胜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纸质递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2月12日19时16分到 2018年2月27日19时16分为止
9.其他
9.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2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4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滨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

招标代理: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苏宁慧谷一号楼八楼808室
联系人:王工
电话:159*****606


标签: 总承包 改建 景观绿化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