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部大楼光亮工程招标公告

住院部大楼光亮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保山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委托人委托的住院部大楼光亮工程设备及相关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售后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该供应商,该项目的招标已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住院部大楼光亮工程,数量:一项,[招标编号TRZBC*******]
二、招标内容:住院部大楼光亮工程设备及相关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售后服务(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请提供合法的《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申请人的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设备经销商需具有制造厂商提供的代理授权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同一品牌的设备只允许一家制造厂商或设备经销商参加本次报名;
7、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出具给代理商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原件或项目授权书,投标产品型号、技术参数彩页资料原件及相关说明书;
注: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除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其它证件及证明材料请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并密封提交。
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
1、单位介绍信;
2、请按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资格预审资料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投标人未按上述格式提供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须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五、若投标申请人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投标人报名,投标申请人须对所提供二和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投标人报名时随到随审,招标人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号第十五条之规定选择数量合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投标报名时间:2009年05月20日上午8时00分至 05月 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正常上下班,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逾期恕不受理。
八、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九、招标文件发售及其它未尽相关事宜请与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十、代理公地址:保山兰都饭店商务北四楼406室
联系人:杨菊芬 张锋 电话:****-******* 传 真:****-*******
发布日期:2009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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