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维修及环境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文物保护维修及环境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LSJW—SMWX—********
西藏林芝地区波密县红色遗址保护、扎木中心县委红楼环境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一)项目性质:文物保护维修及环境改造工程
(二)招标范围:按设计施工图纸范围
西藏林芝地区波密县红色遗址保护工程及扎木中心县委红楼环境改造
总建筑面积:约708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31实.80平方米,标间131.80平方米,会议、娱乐、管理室131.80平方米,其它附属用、门厅、过道、图书馆181.30平方米,展览馆、收藏室131.80平方米。
(三)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
(四)建设地点:西藏林芝地区
(五)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六)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施工图规定要求。
二、参加投标条件:
(一)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内地在藏企业须提供有效进藏备案证)。
(三)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门核发的相应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及高原项目施工经验。
三、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投标申请人于2010年1月14日至2010年1月20日,每日9:30—12:30时至3:30—5:3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除外)前到拉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第二会议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资料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100元人民币。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3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五、凡有参加投标意向的投标人,请携带公司资质证书(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备案证)、法人营业执照、拟投入建造师资格证书、公司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到下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2月11日上午9:30分,提交到拉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拉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西藏自治区文物局
招标代理机构:拉萨市建伟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拉萨市扎基中路9号附18号(赛马场对面)
邮政编码:850000 联系电话:0891—*******
传 真:0891—******* 联 系 人:肖红

拉萨市建伟招标有限公司
201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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