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送样检测的两种智能电能表招标公告

第一批送样检测的两种智能电能表招标公告


  
  
  关于第一批送样检测的两种智能电能表
  
  继续送样公告
  
  国家电网公司近期将组织安排在第一批电能表送样检测中,未能及时送检、送检后不符合要求或优化设计后希望重新送检的电能表制造单位继续送样。现将样品送检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送检原则及目的
  
  1.送检原则:参加国家电网公司智能电能表集中规模招标采购活动的制造单位实行自愿送检原则。
  
  2.送检目的:送检样品的检测报告将作为国家电网公司智能电能表集中规模招标采购的评审依据之一。
  
  二、本次送样时间
  
  本次送样时间:2010年1月19日起至1月2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
    
  三、本次送样的接收单位、地点及联系人
  
  接收单位:国网国际技术装备有限公司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5号107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万方,***-****************
  
  四、送检样品的有关要求
  
  送检样品由制造单位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处理。送检样品如果不符合以下要求,将造成检测无法正常进行,因此检测机构将停止检测。
  
  1.“盲样”处理要求
  
  电能表制造单位所送样品必须为“盲样”,即样品上不得带有制造单位的任何标志(如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证号、型号、制造单位商标、制造单位名称、国家电网公司固定资产条形码等)、信息和特殊标记,但须按国家电网公司智能电能表型式规范要求(Q/GDW355-2009《单相智能电能表型式规范》、Q/GDW356-2009《三相智能电能表型式规范》)标明该电能表参比电压、参比电流、脉冲常数及不带型号的名称。样品标牌颜色应采用底壳颜色,标牌上不允许出现其他颜色的装饰线条。样品铭牌应符合附件1的要求。样品在其上盖内隐蔽处、外面无法看到的部位应贴有制造单位名称标签。
  
  2.本地费控电能表预置电量要求:具有本地费控功能的电能表送检时应预置200kwh电量。
  
  3.具有费控功能的电能表在送检前需恢复到公开密钥状态。远程跳合闸命令和远程报警命令不允许支持02级,只允许支持98级。参数设置中的第一类数据只能用99级设置,第二类数据可以用02级和98级设置。继电器跳闸延时时间设置为1分钟。
  
  4.电能表收到远程报警命令后,“请购电”字符闪烁,报警指示灯亮。电能表收到远程拉闸命令后,在跳闸前的延时过程中,“拉闸”字符闪烁,跳闸指示灯灭;跳闸延时时间到,“拉闸”字符停止闪烁,跳闸指示灯亮。电能表收到远程允许合闸命令后,在手动合闸前,“拉闸”字符停止显示,跳闸指示灯闪烁(亮1s,灭1s)。
  
  5.具有费控功能的电能表的时区时段表设置如下:
  
  年时区数:2,日时段表数:2,日时段数:8,费率数:4。
  
  时区表和日时段表均可以用02级和98级进行设置。
  
  时段设置:
  
  费率1:0:00—3:00;12:00—15:00
  
  费率2:3:00—6:00;15:00—18:00
  
  费率3:6:00—9:00;18:00—21:00
  
  费率4:9:00—12:00;21:00—0:00
  
  6.具有需量功能的电能表送样前需将电能表的需量清零。
  
  7.通信地址设置为:********1111,通信地址可更改;表号设置为:********0001。02级密码设置为000000,04级密码设置为:111111。电表支持AAAAAAAAAAAA读取通信地址和表号。RS-485接口通信速率初始设置为2400bps,通信速率可更改。电能表的内部存储信息不应出现制造单位相关内容。
  
  8.送样时应同时提供送检样品的型号、样品送检申请单(见附件2)、样品所用主要元器件清单(见附件3)
  
  五、样品接收程序
  
  1.样品接收单位负责对所送样品外观是否符合“盲样”要求进行判断。如果制造单位所送样品不符合“盲样”要求,样品将被拒收。
  
  2.样品接收单位在收到制造单位的送检申请单及样品后,在送检申请单上签字确认作为接收凭证。
  
  3.对于制造单位在送样时提供的主要元器件清单,由样品接收单位暂时留存,待出具检测结果后再转至检测机构,与留样共同保存。
  
  六、样品检测程序
  
  1.样品检测工作由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国家电网计量中心/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等检测机构承担。
  
  2.检测机构按附件4试验项目明细表中的试验项目进行检测。
  
  3.检测机构将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对该类型电能表的技术要求进行检测,并根据下述不同情形作出判断:
  
  (1)如任意一只样品的任意一项试验项目不满足国家电网公司智能电能表技术标准要求,则判断该制造单位的该类型电能表不能满足采购的技术要求。
  
  (2)如送检样品在检测过程中出现不符合本公告第四条任一要求的情形,检测单位将停止检测,并视同该类型电能表不能满足采购的技术要求;
  
  4.检测工作结束后,由检测机构统一出具检测报告。
  
  5.检测工作结束后,每种类型电能表需适当留样在检测机构,其余样品由检测机构退还制造单位。
  
  七、本次送检样品种类、规格、技术要求及数量
  
  1.2级单相远程费控智能电能表(远程/开关内置)
  
  主要参数要求:
  
  电压:220V
  
  电流:10(60)A
  
  常数:1200imp/kWh
  
  适用技术要求:
  
  Q/GDW355-2009《单相智能电能表型式规范》
  
  Q/GDW364-2009《单相智能电能表技术规范》
  
  Q/GDW354-2009《智能电能表功能规范》
  
  Q/GDW365-2009《智能电能表信息交换安全认证技术规范》
  
  数量:20只
  
  2.1级三相费控智能电能表(远程/开关内置)
  
  主要参数要求:
  
  电压:3×220/380V
  
  电流:3×10(40)A
  
  常数:600imp/kWh
  
  适用技术要求:
  
  Q/GDW356-2009《三相智能电能表型式规范》
  
  Q/GDW363-2009《1级三相智能电能表技术规范》
  
  Q/GDW354-2009《智能电能表功能规范》
  
  Q/GDW365-2009《智能电能表信息交换安全认证技术规范》
  
  数量:20只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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