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像机招标公告

摄像机招标公告

一、 项目名称:小榄镇绩东一小学摄像机
二、 项目编号:XX*******
三、 电子采购报名时间:2010-06-10 12:00至2010-06-13 12:00
电子采购报价时间:2010-06-13 14:30至2010-06-17 12:00
四、 小榄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联系地址: 小榄镇人民政府大楼九楼采购中心

五、 小榄镇绩东一小学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135*****432
传真号码: 联系地址: 小榄镇

六、 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经营范围含摄像设备及服务,具备相应的维修保养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中山市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七、 确认成交供应商的原则:
评审小组将根据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从候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 注意事项:
1、采购中心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本采购文件进行修改,并在小榄镇政府采购网上(网址:tttp://www.xlgp.gov.cn)发表变更公告,请各供应商予以关注。
2、采购结果确定后,采购中心将在小榄镇采购网上电子采购反拍成交信息栏目内发布采购结果。本项目各相关当事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无异议,采购中心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合同条款不得与本项目采购要求有实质性偏离。
4、供应商必须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采购中心将对已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并以短信形式通知已报名供应商资格审核结果,只有资格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行报价。
5、供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系统允许供应商对已作出的报价进行修改,报价截止后,则不允许修改。
6、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本采购文件注明的设备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应包括设备价格、税金、运费、安装及保修维护费等全部费用。
7、成交供应商必须将报价文件打印及加盖公章,交采购中心确认。
8、出现下列情况者,视为无效报价,将不作评审
(1)供应商不符合本项目规定的合格供应商应具备条件的;
(2)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没有对本采购文件注明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9、小榄镇采购中心不向落选方解释落选原因。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建议品牌 型号 采购人设备参数要求 附件
摄像机 台 1 索尼 DSR-PD198P 见附件参数说明 ****************.doc">摄像机参数
交货时间 2010-06-25 交货地点 小榄镇绩东一小学
保修期 按厂家保修条款执行 24小时以内故障无法排除,是否提供备用机 否
附件

九、 本项目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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