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小学迁建工程招标公告

南洋小学迁建工程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65001设备材料招标公告津建交津南设备[2010]060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咸水沽镇南洋小学迁建工程, 咸水沽镇南洋中学迁建工程 已由 天津市津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津市津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南发改投资【2009】148号, 津南发改投资【2009】147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为 ********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咸水沽镇南洋中小学电梯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工程(不含安装);招标规模:乘客电梯4部,速度1m/s,载重1000KG,层站数:6层6站6门。杂物电梯3部,速度0.4m/s,载重200KG,层站数:2层2站2门。
2.2 工程建设地点:津南区咸水沽镇金石里供热站东侧, 津南区咸水沽镇都市亮点住宅区东侧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电梯设备的供货及相关服务
2.4 计划交货期:2010年07月18日 至 2010年08月16日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工地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够提供投标产品的电梯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且营业执照有效。(2)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C级及以上。(3)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4)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5)具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养老保险手册(原件)。(7)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还应具备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8)投标人须提供诚意保证金100万元。注:以上证件要求均为原件,另附各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原件、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还应具备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养老保险手册、诚意保证金票据。 到 天津市津南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委大厅报名。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06月1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0 年6 月10 日 至2010 年6 月17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06月18日至2010年06月2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0 分 至12 时0 分, 下午 14 时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体育场北路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10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人民政府(公章)
法定代表人:伊学平(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工业园区
邮政编码:300350 联系人:张琪 电话:158*****696
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宁培栋(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北路
邮政编码:300350 联系人:赵依洁 电话:136*****177
传  真:******** 日期:2010 年6 月10 日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津南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jiannanjw@sina.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津南区体育场路15号
受理负责人:孙丹丹、朱小茜、樊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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