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重建业(服)务用房集中建设配套工程绿化苗木招标公告

灾后重建业(服)务用房集中建设配套工程绿化苗木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标题: 中江县县级机关灾后重建业(服)务用房集中建设项目配套工程绿化苗木采购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中江县县级机关灾后重建业(服)务用房集中建设项目配套工程绿化苗木采购
预审公告: 无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ZJZC (2011) 250号 公告日期: 2011年8月19日17时38分
行政区划: 德阳市-中江县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更正公告: 无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绿化苗木
该包技术指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省外园林绿化企业按川建审(2010)283号文件执行。2、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性条件(不能具有倾向性和排斥性)。
标书发售方式: 在中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发售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从2011年8月19日至 —8月25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标书售价: 人民币叁佰元(小写: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标书发售地点: 中江县凯江镇玄武南路38号财政局办公大楼5楼

投标截止日期: 2011年9月8日10时0分

联系人/联系方式: 中江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4会议室
其它内容: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必须使用统一格式,在附件中下载);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③作为前述“三、合格供应商”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原件;以上①收原件,②③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请加盖供应商公章,近1年中已参加过中江县类似政府采购项目的可不提供已提供过的资料),请自带优盘拷贝标书。
资格审查: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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