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港河清淤工程(中央河—世纪大道)招标公告

庙港河清淤工程(中央河—世纪大道)招标公告


庙港河清淤工程(中央河—世纪大道)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的庙港河清淤工程(中央河-世纪大道)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拨款 ,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启东市庙港河(中央河-世纪大道)
(2)工程规模:总共约2万方的河床清淤工程。
(3)计划工期: 50 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所示庙港河河道清淤、清运。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申请书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8)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9)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取得良好信誉;
(10)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取得良好信誉;
(11)相关的船舶证及船舶检验合格证(需抓斗式挖泥船或链斗式挖泥船);
(12)投标人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无行贿行为记录或行贿犯罪档案的书面证明材料。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7、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2011 年 8 月 24 日 17 时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以电子文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指定邮箱(jsqdztb@vip.sohu.com)。
8、各投标人须自行从相关网站下载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资料。招标文件资料费用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元,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资料费用不退。
9、各投标人须于2011年 9 月 1 日 15 时 0 分以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开标室(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并在2011年 9 月 1 日 15 时 0 分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控制价公布的网址及栏目:
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http://www.qdztb.com)“在线答疑”、“工程招标最高限价”栏目或者中国启东(http://www.qidong.gov.cn)“采购与招投标”栏目
11、招标人地址: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陆庆华 联系电话:****-********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启东市人民中路720号(综合楼六楼)
联系人:黄玲杰 联系电话:****-******** 传真****-********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人:(公章)
2011年8月19日


***************.rar">标书下载标书下载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