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监管和应急救助指挥中心及南明湖避洪避风港工程招标公告

交通监管和应急救助指挥中心及南明湖避洪避风港工程招标公告

丽水市水上交通监管和应急救助指挥中心及南明湖避洪避风港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序号:丽建招A*******

一、 丽水市港航管理处的建设项目 丽水市水上交通监管和应急救助指挥中心及南明湖避洪避风港工程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丽水市前山村西侧、塔下大桥东北侧天然港湾处

(2)工程造价:*******元(含暂列金50万元)

(3)工期要求:325日历天

(4)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叁级以上(含)资质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

(3)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丽水市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4)工商注册地在丽水市行政区域外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到丽水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建设窗口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具体参照丽建发〔2009〕170号文件)。未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的投标单位,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索取途径

1、招标文件书面不记名索取:2011年12月14日起在丽水市招投标中心不计名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2011年12月14日起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lscgzb.gov.cn/)上发布并供下载。请点击:招标文件.doc 电子.rar 控制价.rar 清单.rar

3、需要设计图纸电子版向招标代理机构免费不记名索取。

七、其他规定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在建或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投标人及其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丽水市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本工程评标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具体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购买“投标工具”专用光盘(注:试用阶段光盘无效),专用光盘150元/2张,相关事宜请与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5楼,电话:****-*******),并请各投标人认真详读“丽水市工程招标项目电子评标辅助系统注意事项”。


招标人:丽水市港航管理处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中山街683号 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电 话:****-******* 电 话:****-*******

联系人:章志和 联 系 人:陈伟 朱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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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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