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部分单位用电脑、打印机、相机招标公告

宣州区部分单位用电脑、打印机、相机招标公告

宣州区部分单位用电脑、打印机、相机询价采购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XZC2011-166
本采购单位受托,采购所需的货物与服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须知
1、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并同时符合本询价函“三、商务要求”。
2、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2011 年12月19日15时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将采用“质量第一,价格优先”的评审原则。在全面响应招标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以供应商报价最低者的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确定后由招投标中心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在发出通知书2日内至采购单位与其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双方无特殊原因均不得拒绝签订合同。

5、财政部《货物服务招标采购范本》中的“合同条款”、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90%,余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3个月后无质量问题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7、本次采购分2个包,包是本次招标的最小单位,供应商投标需按包进行投标。每个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状况选择投标的项目(包);可以全部参与投标,也可以选择某一包参与竞争。
二、货物服务技术要求
第一包:电脑类

1、商用台式电脑联想C20rl欢悦型(黑色外观) 20台;

2、商用台式电脑联想E5800/2G/500G/19显示器 4台;

3、商用台式电脑联想E5800/2G/500G /19寸显示器 3台;

4、商用台式电脑联想M7300 4台;

5、笔记本电脑联想Z360AP6200/2G/500G/512独/13寸显示器 1台;

6、笔记本电脑戴尔Inspiron13z Ins13zD-228 1台;

7、笔记本电脑东芝L700-T11B/14寸显示器(黑色外观) 3台;

8、笔记本电脑联想B470A-IFI/14寸显示器(黑色外观) 3台;

9、笔记本电脑联想B470A-IFI 1台

10、笔记本电脑联想Y470N-IFI(A)Intel酷睿i5 2430M/2.4GHz/14寸显示器 1台。

第二包:打印机、相机

1、三星ml-1610(黑白) 打印机 8台;

2、佳能2900打印机 4台;

3、佳能D90单反相机 1台。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第一包人民币壹万元整;第二包人民币伍仟元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时间)必须汇至宣城市宣州区招投标中心,不接受现金,投标单位在汇款时必须注明项目编号(XZC2011-166)。已经与我中心签订诚信供应商协议且缴纳诚信保证金的投标人可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宣城市宣州区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宣城市农行敬亭支行
银行帐号:12-***************
2、本中心将拒绝询价时间截止时保证金未到账的供应商报价函。
四、编制供应商报价函要求
1、符合询价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更正,如有)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2、报价要求:含税金、运费、电线等辅材、安装、调试、培训、检测、售后及其他全部费用,即“交钥匙工程”;
3、供应商以人民币填报货物的唯一单价,产品高于市场报价均无效。供应商的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交货期限为10天;
4、报价文件构成:法人授权委托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函、技术响应表、售后服务承诺书、产品的说明书(或产品介绍彩页)(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函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五、其他
1、在递交报价文件前一天,请关注本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如有更正的,以更正后的内容为准。因供应商未按更正后的内容进行报价导致报价文件被询价小组认定无效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2、本中心收取0.2%的中标费用。
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正常履行合同后,凭合同原件及货物验收单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五日内无息自动退还。
4、供应商报价函送达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招投标中心(梅溪路302号)五楼开标厅。
联系人:鲁珊 吴海燕
联系电话: ****-******* *******
传真:0563-******* ******* 网址:www.ahxzztb.com

宣城市宣州区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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