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村搬迁新村一期住宅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张店村搬迁新村一期住宅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74
肥城市湖屯镇张店村搬迁新村一期住宅楼工程已由肥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肥发改行审字【2011】第56号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
1.1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新泰临路以北,湖屯镇文化路以西。
1.2 建设规模:住宅楼19栋,总建筑面积约:80302.6平方米
1.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到位。
1.5 招标人:肥城市湖屯镇张店村民委员会。
1.6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嘉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
2.2 计划工期:320日历天。
2.3 标段划分:本期共九个标段。
标段号
楼 号
面积(平方米)
第一标段
1#
3569.8
23#
3569.8
第二标段
2#
4811
3#
4811
第三标段
4#
4811
20#
5325
第四标段
21#
4038
22#
4038
第五标段
5#
4038
19#
4038
第六标段
6#
4038
7#
2692
第八标段
8#
4038
16#
4038
第九标段
9#
4811
10#
3203
11#
4811
第十标段
12#
4811
13#
4811
2.4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评标准,确保达到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
3.2 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
3.3 肥城市外施工企业还应具备本年度的进肥施工备案文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报名截止时间:2011 年 12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方式: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等级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和养老保险手册或劳动合同到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肥城市外施工企业报名时还需提交本年度的进肥施工备案文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 年 12 月 26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上午0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5.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4 图纸:每个标段图纸复印件800元/套,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2012 年 1 月 16 日 9 时 00 分。
6.2 开标地点: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 投标保证金:
第一标段:壹拾万元; 第二标段:壹拾伍万元;第三标段:壹拾伍万元;
第四标段:壹拾贰万元;第五标段:壹拾贰万元;第六标段:壹拾万元;
第八标段:壹拾贰万元;第九标段:贰拾万元; 第十标段:壹拾伍万元;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列账户:
收 款 人:肥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账 号:****************8491 开户银行:肥城建行新城路分理处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开标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逾期缴纳或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6.6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账户汇至上述指定账户。招标人不接受现金、支票等其它缴款方式。银行进账单上的汇款人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以及以个人账户存入指定账户的,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6.7 投标保证金到账后,投标人应持银行进账单到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换取《投标保证金统一代收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讫凭证。未取得《投标保证金统一代收证明》的,将被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7. 联系方式
8.1 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师秀芝 电话:0538--*******
8.2 招标人:肥城市湖屯镇张店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康主任 电话:130*****196
8.3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嘉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 2011-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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