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
2、要求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3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建工程。 资格预审办法 本工程实行网上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将按青建管字【2008】10号、青建管字【2010】11号文件(详见www.e-qdpm.com/gcc)规定进行。在本年度入青的施工企业应在投标报名前到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业绩确认入库,使用注册建造师报名的应办理建造师网上入库,入库业绩由计算机系统按照青建管字【2008】10号文件规定自动提取计分;未入库工程业绩不做为资格预审依据。 需要提交的材料 本工程实行网上投标报名,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1年12月27日13时30分至2012年1月4日11时30分在青岛市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平台(http://www.e-qdpm.com/gcc)上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下载报名凭证并妥善保管。
在投标企业网上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确认时,投标企业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外地入青投标报名企业还需提供法人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资料、外地入青信用登记证(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及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原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1、本工程实行网上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将按青建管字200810号文件,青建管字201011号(详见www.e-qdpm.com/gcc)规定进行。在本年度入青的施工企业应在投标报名前到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业绩确认入库,使用注册建造师报名的应办理建造师网上入库,入库业绩由计算机系统按照青建管字200810号文件规定自动提取计分;未入库工程业绩不做为资格预审依据。
2、网上资格预审时,将对投标报名企业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投标报名企业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外地建筑业企业入青信用登记证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适用于外地入青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一年度市场行为和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资料(适用于外地入青企业)及企业网上报名时选取的同类工程业绩原件(须同时提供经备案中标通知书、合同、经备案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逾期未参加的,不能进入下一轮投标活动。
3、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于2012年1月4日17时前通知选中的企业,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 其他说明 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