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 (福建省永春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在正文或附件中)
标条件,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永春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永春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市永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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