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低收入农户“共富大棚”财政专项激励资金奖补工作方案(试行)》(衢农专〔2024〕31号)(开化县林山乡霞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正文或附件中)
同意建设,公选人为开化县林山乡霞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项目已具备公选条件,现对该项目在开化县范围内进行公开选择。 2、项目概况与公选范围 2.1,建设地点:开化县林山乡舜山村,总投资约11万元,计划工期为20日历天。 2.2 公选范围及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预算。 3、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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