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我局对山东俊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将反映情况报至泰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
等文件规定,我局对山东俊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申请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均已达到相关资质标准,并经公示无异议,现予以公告。 附: 企业名称 申请事项 申请类别 山东俊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审核,现将拟核准的山东俊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申请的资质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请向我局举报或反映。地址:泰安市泰山区迎春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47号窗口,举报电话: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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