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浙江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浙江乡村旅游研究院在正文或附件中)
各社会组织: 为深入学习宣传省委省政府关于“三支队伍”建设要求,持续推进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浙江乡村旅游研究院在正文或附件中)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省级有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全省性社会组织: 根据省(浙江乡村旅游研究院在正文或附件中)
转发关于做好 2025 年度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来源:(浙江乡村旅游研究院在正文或附件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浙江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浙江乡村旅游研究院在正文或附件中)
、成交供应商名称:浙江乡村旅游研究院 3、成交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潞村 4、项目成交金额:177440元 联系人:省文化和旅游厅乡村文化旅游处 联系电话:0851-85575439
各社会组织: 为提高社会组织项目运作和品牌推广能力,促进我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决定在宁波(浙江乡村旅游研究院在正文或附件中)
息 1.名称:浙江乡村旅游研究院 2.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潞村 3.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浙江乡村旅游研究院是全国第一家致力于研究乡村旅游发展的研究院
按照《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品牌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领军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浙江乡村旅游研究院在正文或附件中)
〔2023〕233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省级有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有关社会(浙江乡村旅游研究院在正文或附件中)
〔2023〕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浙江省民办(浙江乡村旅游研究院在正文或附件中)
〔2022〕911号 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浙江省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规程》和《浙江省民政(浙江乡村旅游研究院在正文或附件中)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组织评(浙江乡村旅游研究院在正文或附件中)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浙民社〔2022〕113号(浙江乡村旅游研究院在正文或附件中)
(2022年第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浙江省民办非企业(浙江乡村旅游研究院在正文或附件中)
begin-->(2021年第1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浙江乡村旅游研究院在正文或附件中)
begin-->〔2020〕517号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浙江省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规程》和《浙(浙江乡村旅游研究院在正文或附件中)
begin-->根据民政部《关于推进民间组织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07〕127号)、《社会(浙江乡村旅游研究院在正文或附件中)
一.采购人名称:湖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二.采购项目名称:湖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乡村旅游发展科学研究项目单(浙江乡村旅游研究院在正文或附件中)
湖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乡村旅游发展科学研究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一.采购人名称:湖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二(浙江乡村旅游研究院在正文或附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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