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华兴镇华安新村“二期”建设项目土方及挡墙工程招标公告
大田县华兴镇华安新村“二期”建设项目土方及挡墙工程招标公告
(略) 华兴镇华安新村“ * 期” (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华兴镇华安新村“ * 期”建设项目土方及挡墙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略) 华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略) 华兴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 (略) 有限公司。 (略) 条件,现对该项 (略) 公开招标。
2. (略) 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略) 华兴镇华安新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 点击查看>> 元(含暂列金额 点击查看>> 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略) 华兴镇华安新村“ * 期”建设项目土方及挡墙工程施工( (略) 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 * 】 * 号),《 (略) (略) 关于简化建筑业企 (略) 分指标的通知》(建市[ * 号)的规定;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规定 ,单项工程合同额< * 万元 ,为小型土方及挡墙工程;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
2.5.标段划分(如果有):/ ;
2.6.质量要求: (略) 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应具有在 (略) 内注册登记独立法人资格且为 (略) 建筑业企业候选名册内的企业;依据田政办[ * ] (略) ;
3.3. (略) 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级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 * ]6号文要求。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略)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 (略) 审查。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8 月6日至 * 年 8 月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上午 8 时00 分至 * 时 * 分,下午 15时 * 分至 18时00 分( (略) 时间,下同),到 (略) 均溪镇赤岩山路 * 号E幢 * * 层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1 * 元。预算书、 (略) 图 (略) 发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汇到(汇达并解入) (略) 账户的截止时间: * * 年8 月 * 日 * 时 * 分(投标截止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 (略) 转账);② * 明市建筑业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③银行保函提交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注: (略) 保函、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开标 (略) 保函、 (略) 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年8月 * 日 * 时 *
分,提交地点为 (略) 公 (略) (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 * 楼);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 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不需提供)、购买招标文件的 (略) 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同时在 (略) 公 (略) (http:/ 点击查看>>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华兴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华兴镇华安村华安街1号,邮编: * *
电话: 范先生 ,联系人: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略) 均溪镇赤岩路 * 号E幢 * * 层, 邮编: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q.com
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人:连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华兴镇人民政府纪检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投 (略) 帐号:
全称: (略) 公 (略)
账号: * * * * *
(略) : (略) (略)
(略) 华兴镇华安新村“ * 期” (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华兴镇华安新村“ * 期”建设项目土方及挡墙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略) 华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略) 华兴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 (略) 有限公司。 (略) 条件,现对该项 (略) 公开招标。
2. (略) 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略) 华兴镇华安新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 点击查看>> 元(含暂列金额 点击查看>> 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略) 华兴镇华安新村“ * 期”建设项目土方及挡墙工程施工( (略) 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 * 】 * 号),《 (略) (略) 关于简化建筑业企 (略) 分指标的通知》(建市[ * 号)的规定;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规定 ,单项工程合同额< * 万元 ,为小型土方及挡墙工程;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
2.5.标段划分(如果有):/ ;
2.6.质量要求: (略) 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应具有在 (略) 内注册登记独立法人资格且为 (略) 建筑业企业候选名册内的企业;依据田政办[ * ] (略) ;
3.3. (略) 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级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 * ]6号文要求。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略)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 (略) 审查。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8 月6日至 * 年 8 月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上午 8 时00 分至 * 时 * 分,下午 15时 * 分至 18时00 分( (略) 时间,下同),到 (略) 均溪镇赤岩山路 * 号E幢 * * 层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1 * 元。预算书、 (略) 图 (略) 发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汇到(汇达并解入) (略) 账户的截止时间: * * 年8 月 * 日 * 时 * 分(投标截止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 (略) 转账);② * 明市建筑业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③银行保函提交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注: (略) 保函、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开标 (略) 保函、 (略) 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年8月 * 日 * 时 *
分,提交地点为 (略) 公 (略) (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 * 楼);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 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不需提供)、购买招标文件的 (略) 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同时在 (略) 公 (略) (http:/ 点击查看>>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华兴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华兴镇华安村华安街1号,邮编: * *
电话: 范先生 ,联系人: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略) 均溪镇赤岩路 * 号E幢 * * 层, 邮编: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q.com
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人:连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华兴镇人民政府纪检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投 (略) 帐号:
全称: (略) 公 (略)
账号: * * * * *
(略) : (略) (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