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隆安县2021-2022年度政府投资工程60万元(含本数)-400万元(不含本数)施工项目实行定点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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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隆安县2021-2022年度政府投资工程60万元(含本数)-400万元(不含本数)施工项目实行定点管理的通知



隆财采〔 * 〕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 (略) 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 年版)的通知》(桂财采〔 * 〕 * 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管理需要, (略) 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对县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及装饰工程、市政公用及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单项预算在 * 万元(含本数)- * 万元(不含本数) (略) ,确定了中标施 (略) 政府采购定点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中标施工单位(名单附后):

( * )房屋建筑工程及装饰工程 * 家,中标平均下浮系数4. * %;

( * )市政公用及公路工程 * 家,中标平均下浮系数4. * %;

( * )水利工程 * 家,中标平均下浮系数3. * %。

* 、定点采购管理范围。各乡镇人民政府(隆安华侨管理区)、 (略) 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采购人)实施的,使用财政性建设资金投入的单项施工预算价在 * 万元(含本数)- * 万元(不含本数)的工程项目纳入管理范围。通过村民自建、以奖代补、民办公助、先建后补等形式实施的项目,按 (略) ,不纳入定点采购范围。

* 、定点采购协议期限。定点采购协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 日止(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可延长半年),中标后由 (略) 依法代表采购人分别与中标施工企业签订《 (略) 点击查看>> 年度 * 万元(含本数)- * 万元(不含本数)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定点施工单位服务协议》。

* 、定点采购程序。

( * )成立采购小组。采购单位应成立项目采购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限额内工程项目的定点采购工作。采购小组的组成和人员由 (略) 确定。

( * )确定采购需求。采购单位在实施采购前,应根据批准的投资预算、采购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性质,在政采云上填报采购计划书, * 并将经审核的工程量清单及上限控制价作为附件上传到采购计划。

对于 * 项资质能够覆盖的同类限额内工程项目,应尽量合并为 * 个项目,避免多次采购,以提高采购效率,节约采购成本。

( * )确定施工单位。

采购单位按照本单位内控制度在入围的定点施工单位中选择确定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线上下单。入围施工单位接单填报施工合同价给采购单位审核,经采购单位确认信息后提交生成线上合同并公示。合同公示后双方签定纸质版合同,由采购单位在 (略) 合同备案。

采购金额在 * 万元(含本数)- * 万元(不含本数)的项目,合同价为经审定的工程控制价乘以(1-中标平均下浮系数)。

( * )合同备案。采购人应按照《 (略) 政府采购定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详见附件2)及确定的合同价与施工企业签订合同,双方签定施工合同后 * 个工作日内将施工合同在 (略) 备案。

( * )合同期间如有涉及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调整的,按新的政府采购目录和 (略) 。

* 、监督管理。

( * ) (略) 政府采 (略) 负责对定点 (略) (略) 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并负责做好日常对定点施工采购项目的监控。在监督检查和日常监控中发现采购人、中标定点施工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违约等问题将 (略) 处理并予以通报。通过加强监督,提高定点施工单位服务质量,确保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

( * )采购人要按照《关于进 * 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 * 号)规定要求,监督定点施工单位的服务,对于供应商存在未按协议书规定提供服务的,采购单位要及时以书面形 (略) 门、县监管办及县公 (略) 报告, * 经查实,将依照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直至取消其定点供应商资格。采购单位不得无故拖欠款项,不得向定点施工单位提出超出合同约定的其它不合理要求,因付款问题引起的法律责任,由违规单位承担。

( * )责任追究。

1.在定点有效期内,如定点施工单位 (略) 为的, (略) 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管理的 (略) 处理。

(1)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采购人施工业务的;

(2)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施工,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的;

(3)未按规定给予优惠或擅自提高定点施工的价格的;

(4)拒 (略) (略) (略) 门监督、检查的;

(5)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

(6)定点有效期内, (略) 门取消施工专业资格的;

(7)定点有效期内,擅自变更、转让、租借定点施工定点资格的;

(8)不按要求报送合同或验收单等有关资料的;

(9)违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承揽业务的;

( *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 (略) 为。

2.入选名录的定点施工企业在入选前的 * 个年度周期内或者入选后有以下情形之 * 的,可将其直接清除出名录:

(1)不及时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费等造成恶劣影响被国家、自治区、 (略) 市及 (略) (略) 门通报的。

(2)因行贿、串通投标、转包或偷、逃、骗 (略) 政处罚或刑事制裁的。

(3)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国家、自治区或者 (略) 市及 (略) (略) 罚被停止投标的。

(4)因2次以上(含2次) (略) 为 (略) (略) 门通报的。

(5) 入选名录的不同的定点施工企业由同 * 项目经理办理投标、负责施工事项的认定为挂靠其他施工企业, (略) 门确认的。

(6)非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被各乡镇政府或项目业主单位通报的,经县联席会议核实后情 (略) * 票否决,并取消参加新 * 轮入围定点施工企业的竞标资格。

(7)被国家、自治区、 (略) 市、 (略) 列入诚信黑名单的。

违反上述规定的,3年内不得进入 (略) 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领域。

* 、其他。 (略) (略) (略) 属单位按本 (略) 。在实施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 (略) 联系,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附件:1. 房屋建筑工程及装饰工程中标企业基本情况表

2. 市政公用及公路工程中标企业基本情况表

3. 水利工程中标企业基本情况表

(略) ???

* 日

表格名称
(略) * 年定点施工单位情况表.xls


隆财采〔 * 〕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 (略) 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 年版)的通知》(桂财采〔 * 〕 * 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管理需要, (略) 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对县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及装饰工程、市政公用及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单项预算在 * 万元(含本数)- * 万元(不含本数) (略) ,确定了中标施 (略) 政府采购定点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中标施工单位(名单附后):

( * )房屋建筑工程及装饰工程 * 家,中标平均下浮系数4. * %;

( * )市政公用及公路工程 * 家,中标平均下浮系数4. * %;

( * )水利工程 * 家,中标平均下浮系数3. * %。

* 、定点采购管理范围。各乡镇人民政府(隆安华侨管理区)、 (略) 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采购人)实施的,使用财政性建设资金投入的单项施工预算价在 * 万元(含本数)- * 万元(不含本数)的工程项目纳入管理范围。通过村民自建、以奖代补、民办公助、先建后补等形式实施的项目,按 (略) ,不纳入定点采购范围。

* 、定点采购协议期限。定点采购协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 日止(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可延长半年),中标后由 (略) 依法代表采购人分别与中标施工企业签订《 (略) 点击查看>> 年度 * 万元(含本数)- * 万元(不含本数)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定点施工单位服务协议》。

* 、定点采购程序。

( * )成立采购小组。采购单位应成立项目采购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限额内工程项目的定点采购工作。采购小组的组成和人员由 (略) 确定。

( * )确定采购需求。采购单位在实施采购前,应根据批准的投资预算、采购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性质,在政采云上填报采购计划书, * 并将经审核的工程量清单及上限控制价作为附件上传到采购计划。

对于 * 项资质能够覆盖的同类限额内工程项目,应尽量合并为 * 个项目,避免多次采购,以提高采购效率,节约采购成本。

( * )确定施工单位。

采购单位按照本单位内控制度在入围的定点施工单位中选择确定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线上下单。入围施工单位接单填报施工合同价给采购单位审核,经采购单位确认信息后提交生成线上合同并公示。合同公示后双方签定纸质版合同,由采购单位在 (略) 合同备案。

采购金额在 * 万元(含本数)- * 万元(不含本数)的项目,合同价为经审定的工程控制价乘以(1-中标平均下浮系数)。

( * )合同备案。采购人应按照《 (略) 政府采购定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详见附件2)及确定的合同价与施工企业签订合同,双方签定施工合同后 * 个工作日内将施工合同在 (略) 备案。

( * )合同期间如有涉及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调整的,按新的政府采购目录和 (略) 。

* 、监督管理。

( * ) (略) 政府采 (略) 负责对定点 (略) (略) 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并负责做好日常对定点施工采购项目的监控。在监督检查和日常监控中发现采购人、中标定点施工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违约等问题将 (略) 处理并予以通报。通过加强监督,提高定点施工单位服务质量,确保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

( * )采购人要按照《关于进 * 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 * 号)规定要求,监督定点施工单位的服务,对于供应商存在未按协议书规定提供服务的,采购单位要及时以书面形 (略) 门、县监管办及县公 (略) 报告, * 经查实,将依照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直至取消其定点供应商资格。采购单位不得无故拖欠款项,不得向定点施工单位提出超出合同约定的其它不合理要求,因付款问题引起的法律责任,由违规单位承担。

( * )责任追究。

1.在定点有效期内,如定点施工单位 (略) 为的, (略) 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管理的 (略) 处理。

(1)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采购人施工业务的;

(2)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施工,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的;

(3)未按规定给予优惠或擅自提高定点施工的价格的;

(4)拒 (略) (略) (略) 门监督、检查的;

(5)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

(6)定点有效期内, (略) 门取消施工专业资格的;

(7)定点有效期内,擅自变更、转让、租借定点施工定点资格的;

(8)不按要求报送合同或验收单等有关资料的;

(9)违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承揽业务的;

( *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 (略) 为。

2.入选名录的定点施工企业在入选前的 * 个年度周期内或者入选后有以下情形之 * 的,可将其直接清除出名录:

(1)不及时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费等造成恶劣影响被国家、自治区、 (略) 市及 (略) (略) 门通报的。

(2)因行贿、串通投标、转包或偷、逃、骗 (略) 政处罚或刑事制裁的。

(3)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国家、自治区或者 (略) 市及 (略) (略) 罚被停止投标的。

(4)因2次以上(含2次) (略) 为 (略) (略) 门通报的。

(5) 入选名录的不同的定点施工企业由同 * 项目经理办理投标、负责施工事项的认定为挂靠其他施工企业, (略) 门确认的。

(6)非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被各乡镇政府或项目业主单位通报的,经县联席会议核实后情 (略) * 票否决,并取消参加新 * 轮入围定点施工企业的竞标资格。

(7)被国家、自治区、 (略) 市、 (略) 列入诚信黑名单的。

违反上述规定的,3年内不得进入 (略) 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领域。

* 、其他。 (略) (略) (略) 属单位按本 (略) 。在实施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 (略) 联系,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附件:1. 房屋建筑工程及装饰工程中标企业基本情况表

2. 市政公用及公路工程中标企业基本情况表

3. 水利工程中标企业基本情况表

(略) ???

* 日

表格名称
(略) * 年定点施工单位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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