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雅安市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公告
2021年雅安市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公告
(略) (略) * 建设,充分利用退休教师资源提高农村教育质量, (略) 教学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 (略) 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 * 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 年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川教函〔 * 号)要求,持续巩固拓展
* 、招募岗位
* 年, (略) 市计划招募银龄讲学教师 * 名,具体岗位详见《 (略) 市银龄讲学计划 点击查看>> 学年招募需求表》(见附件1)。
* 、招募对象及条件
( * )招募对象
(略) 会招募 * 批退休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
( * )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 (略) 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师德高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略) 为,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年龄 * 般在 * 岁以下。
3.银龄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
4.身体条件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
5.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 * )其他要求
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募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组织遴选、公示公告、签订协议、上岗任教等任何环节中 * 经发现, * 律取消资格。
* 、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
银龄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各受援县(区) (略) 与拟招募银龄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 * 年 * 签,明确双方的
* 、待遇及有关政策保障
1.经费保障
银龄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银龄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银龄讲学教师工作经费标准为年人均2万元,由中央财政负担。
2.政策保障
受援县为银龄讲学教师购买意外保险,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银龄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 (略) 理。
3.银龄讲学教师招募的各个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
* 、自愿报名
凡自愿报考银龄讲学教师的人员,于9月8日-9月 * 日按照《 (略) 市银龄讲学计划 点击查看>> 学年招募需求表》提供的 (略) 报名,填写《 * 川省银龄讲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电子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至当地县(区) (略) 邮箱。也可到报考县(区) (略) 现场报名,现场提交《 * 川省银龄讲学教师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略) 当地县(区) (略) 。
* 、资格审查
县(区) (略) 对 (略) 资格审核。
* 、组织遴选
县(区) (略) 组织遴选,具体遴选方式由县(市、区) (略) 确定。
* 、公示公告
县(区) (略) 将拟招募银龄 (略) 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确定为银龄讲学教师。
* 、签订协议
县(区) (略) 与招募银龄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
十、上岗任教
县(区) (略) 和学校按照服务协议安排银龄讲学教师上岗,做好管理服务和考核工作。
十 * 、组织纪律
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略) 实际需要出发,可根据报名情况,由县(区) (略) (略) 或专业岗位。 (略) 有关规定, (略) (略) 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 * 经查实,将按有 (略) 理。
本招募公告未尽事宜,按相 (略) 理。本公告由 (略) 负责解释。
十 * 、联系方式
(略) : (略) 人事师培科, 点击查看>> 。
附件1. (略) 市银龄讲学计划 点击查看>> 学年招募需求表。
附件2. (略) 市银龄讲学教师报名表。
(略) (略) * 建设,充分利用退休教师资源提高农村教育质量, (略) 教学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 (略) 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 * 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 年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川教函〔 * 号)要求,持续巩固拓展
* 、招募岗位
* 年, (略) 市计划招募银龄讲学教师 * 名,具体岗位详见《 (略) 市银龄讲学计划 点击查看>> 学年招募需求表》(见附件1)。
* 、招募对象及条件
( * )招募对象
(略) 会招募 * 批退休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
( * )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 (略) 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师德高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略) 为,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年龄 * 般在 * 岁以下。
3.银龄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
4.身体条件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
5.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 * )其他要求
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募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组织遴选、公示公告、签订协议、上岗任教等任何环节中 * 经发现, * 律取消资格。
* 、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
银龄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各受援县(区) (略) 与拟招募银龄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 * 年 * 签,明确双方的
* 、待遇及有关政策保障
1.经费保障
银龄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银龄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银龄讲学教师工作经费标准为年人均2万元,由中央财政负担。
2.政策保障
受援县为银龄讲学教师购买意外保险,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银龄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 (略) 理。
3.银龄讲学教师招募的各个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
* 、自愿报名
凡自愿报考银龄讲学教师的人员,于9月8日-9月 * 日按照《 (略) 市银龄讲学计划 点击查看>> 学年招募需求表》提供的 (略) 报名,填写《 * 川省银龄讲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电子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至当地县(区) (略) 邮箱。也可到报考县(区) (略) 现场报名,现场提交《 * 川省银龄讲学教师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略) 当地县(区) (略) 。
* 、资格审查
县(区) (略) 对 (略) 资格审核。
* 、组织遴选
县(区) (略) 组织遴选,具体遴选方式由县(市、区) (略) 确定。
* 、公示公告
县(区) (略) 将拟招募银龄 (略) 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确定为银龄讲学教师。
* 、签订协议
县(区) (略) 与招募银龄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
十、上岗任教
县(区) (略) 和学校按照服务协议安排银龄讲学教师上岗,做好管理服务和考核工作。
十 * 、组织纪律
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略) 实际需要出发,可根据报名情况,由县(区) (略) (略) 或专业岗位。 (略) 有关规定, (略) (略) 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 * 经查实,将按有 (略) 理。
本招募公告未尽事宜,按相 (略) 理。本公告由 (略) 负责解释。
十 * 、联系方式
(略) : (略) 人事师培科, 点击查看>> 。
附件1. (略) 市银龄讲学计划 点击查看>> 学年招募需求表。
附件2. (略) 市银龄讲学教师报名表。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