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21年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为深入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 * 〕2号)精神,由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 川、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生产建设兵团等联盟地区委派代表组成中成药省际联盟集 (略) (以下简称“联采办”),代表各地区公立医疗机构( (略) 医疗机构)及自愿参加 (略) 会办医疗机 (略) 实施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由 (略) (略) 承担联采办日常工作并负责具体实施。 (略) 如下:
* 、采购目录
本次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为临床使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多家企业生产的中成药品。根据产品的功能主治、给药途径和成分,将此次采购药品划分为 * 个产品组。具体采购目录如下:
序号 | 产品组 | 给药途径 | 药品名称 |
1 | 血塞通、血栓通 | 注射 | 血塞通注射液 |
2 | 百令、至灵、 (略) 宝 | 口服 | (略) 宝片 |
3 | 参麦 | 注射 | 参麦注射液 |
4 | 血塞通 | 口服 | 血塞通滴丸 血塞通咀嚼片 |
5 | 银杏叶 | 口服 | 银杏叶滴丸 银杏叶口服液 |
6 | 舒血宁 | 注射 | 舒血宁注射液 |
7 | 康复新 | 口服 | 康复新液 |
8 | 活血止痛 | 口服 | 活血止痛胶囊 |
9 | 灯盏花素 | 注射 | 注射用灯盏花素 |
* | 小金 | 口服 | 小金胶囊 |
* | 血府逐瘀 | 口服 | 血府逐瘀胶囊 |
* | 银杏酮酯、杏灵 | 口服 | 银杏酮酯滴丸 杏灵分散片 |
* | 丹参 | 注射 | 丹参注射液 |
* | 生脉 | 注射 | 生脉注射液 |
* | 益心舒 | 口服 | 益心舒胶囊 |
* | 双黄连 | 口服 | 双黄连口服液 双黄连合剂 双黄连片 双黄连胶囊 双黄连软胶囊 双黄连颗粒 双黄连滴剂 双黄连滴丸 双黄连分散片 双黄连含片 双黄连咀嚼片 双黄连泡腾片 双黄连糖浆 |
* | 肾衰宁 | 口服 | 肾衰宁片 肾衰宁胶囊 肾衰宁颗粒 |
* 、 (略) 范围
(略) 有公立医疗机构( (略) 医疗机构,下同)均应参加,鼓 (略) 会办医疗机 (略) (略) 在联盟地区相关规定参加。
* 、申报资格
已取得本次中成药集中带 (略) 列产品合法资质、提供药品及伴随服务的国内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指定的进口药品全国总代理,均可作为申报企业参加。同产品组内的申报企业中,企业负责人为同 *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视为同 * 申报企业。
* 、采购规则
( * )约定采购量
联采办组织相关企业申报产品清单,医药机构填报历史采购量和预采购量,并汇总预采购量后按 * 定比例形成约定采购量。
1.企业申报产品清单。 (略) 要求自主申报产品清单,产品清单应包含采购目 (略) 有符合申报资格的产品(具体到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最小包装数量、包装材质、药品企业,下同)。联采办将结合医药机构历史采购数据确认。企业须如实填报供应联盟地区每个产品未来 * 年的最大产能,如预计该产品不再生产,则填“0”。
2.医药机构填报历史采购量和预采购量。医药机构依据产品清单,如实填报 * 年实际使用每个产品历史采购量、价格及采购金额;同时结合历史使用情况、临床用药需求等因素,在产品清单中选择并填报未来 * 年产品的预采购量。若医药机构填报采购需求的产品未经企业申报或企业填报产能为“0”,其采购量将作为 (略) 分配。
3.联采办汇总医药机构填报的预采购量,按预采购量 * %的比例确定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各产品的约定采购量。
( * )竞争单元
同产品组内,分为A、B两个竞争单元,分别竞争。满足以下条件之 * 的申报企业进入A竞争单元,其他进入B竞争单元:
1.以申报企业为单位,将同产品组内联盟地区医药 (略) 有产品 * 年采购金额合并,金额占比达到同产品组总金额 * %及以上的申报企业。
2.以申报企业为单位,将同产品组内联盟地区医药 (略) 有产品 * 年采购金额合并,将金额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前3的申报企业。
如进入B竞争单元申报企业不足3家,则将 (略) 有申报企业合并到A竞争单元。
( * )报价要求
1.报价代表品。根据联盟地区医药机构填报的历史采购数据,在同产品组、同企业、不同剂型、规格的产品中,以采购金额最大的产品作 (略) 报价,以最小零售包装(如:盒)为计价单位。
2.基准价格。 (略) 发布日,在全国省级采购平台的最低中标/挂网价格(不含 (略) 省 (略) 价格,及各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产 (略) 有省级平台均无中标/挂网价格,则以同 (略) 有报价代表品按日均治疗费用(按说明书载明的用法用量计算,不考虑剂型规格的差比,下同)折算的最低价作为基准价格。
3.申报价格。申报价格为报价代表品最小零售包装的实际供应价,应包含税费、正常配送和 (略) 有费用。申报价格不高于基准价格的,为有效报价;申报价格为零、申报价格高于基准价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申报价格以人民币填报,单位为“元”,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 * )入围规则
1.入围竞争规则
根据报价代表品降幅以及医疗机构认可度、企业排名、供应能力、创新能力、招采信用评价等级、药品质量安全等因素综合得分,产生入围企业。
(1)价格竞争得分:申报企业按报 (略) 价格申报,通过申报价格的降幅确定价格竞争得分。无效报价的申报企业价格竞争得分为“0”。具体计算公式为:
(2)技术评价得分:依据技术评价指标及分值表,对申报企业予以赋分。
技术评价指标及分值表(总分 * 分)
序号 | 评价指标 | 评价方法 | 分值 | ? | ||
1 | 医疗机构认可度( * 分) | 同产品组内,申报企业按照联盟地区填报预采购量的 * 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占比形成医疗机构认可度。 医疗机构认可度=填报同产品组内该企业产品的 * 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数量/填 (略) 有企业产品的 * 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数量 | ? | |||
2 | 药品企业排名和供应能力( * 分) | 综合册 | 以国家工 (略) 《中国医药统计年报( * )》中“全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按医药工业主营业务收入排序”为依据( (略) 属企业,集团隶属关系以《中国医药统计年报( * )》中“全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隶属关系后注”为准) | 1- * 名 | * | ? |
* - * 名 | * | ? | ||||
点击查看>> 名 | * | ? | ||||
点击查看>> 名 | 8 | ? | ||||
无排名 | 4 | ? | ||||
中药生物制药分册 | 以国家工 (略) 《中国医药统计年报( * )(中药生物制药分册)》中“中成药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按医药工业主营业务收入排序”为依据( (略) 属企业,集团隶属关系以《中国医药统计年报( * )(中药生物制药分册)》中“中成药工业企业法人单位隶属关系后注”为准) | 1- * 名 | * | ? | ||
* - * 名 | * | ? | ||||
* - * 名 | * | ? | ||||
点击查看>> 名 | 8 | ? | ||||
无排名 | 4 | ? | ||||
? | ? | 申报企业符合多项排名的,以其中最高分计,不重复累计 | ||||
3 | 药品企业创新力( * 分) | 综合册 | 以国家工 (略) 《中国医药统计年报( * )》中“全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按研究开发费用排序”为依据 | 1- * 名 | * | ? |
* - * 名 | * | ? | ||||
* - * 名 | * | ? | ||||
* - * 名 | 8 | ? | ||||
无排名 | 4 | ? | ||||
4 | 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倒扣分) | 申报企业依据各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评定的失信等级。 | 申报企业被某 * 省份评定为“特别严重”失信等级的 | - * 分/次 | ? | |
申报企业被某 * 省份评定为“严重”失信等级的 | - * 分/次 | ? | ||||
申报企业被某 * 省份评定为“中等”失信等级的 | - * 分/次 | ? | ||||
申报企业被某 * 省份评定为“ * 般”失信等级的 | - * 分/次 | ? | ||||
5 | 产品质量安全(倒扣分) | (略) 或通报为依据。 | 申报企业该产品有抽检不合格记录的 | - * 分/次 | ? | |
申报企业有生产环节抽检不合格记录的,1 个批次抽检不合格 | - * 分/次 | ? |
2.入围企业数量
同竞争单元内,按照申报企业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入围企业。同竞争单元入围企业数量详见下表。
同竞争单元入围企业数量
符合“申报资格”的实际申报企业数 | 最多入围企业数 | 符合“申报资格”的实际申报企业数 | 最多入围企业数 |
1 | 1 | * | * |
2 | 2 | * | * |
3 | 2 | * | * |
4 | 3 | * | * |
5 | 4 | * | * |
6 | 4 | * | * |
7 | 5 | * | * |
8 | 6 | * | * |
9 | 6 | * | * |
* | 6 | * | * |
* | 7 | * | * |
* | 7 | * | * |
* | 8 | * | * |
* | 8 | * | * |
* | 8 | * | * |
* | 8 | * | * |
* | 9 | * | * |
* | 9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申报企业综合得分相同时,按以下条件依次比较确定入围企业:
①申报价格降幅大的企业优先;
②联盟地区医疗机构填报采购需求量数多的企业优先;
③联盟地区 * 级医疗机构填报采购需求量数多的企业优先。
( * )拟中选规则
1.将本次1 (略) 有A竞争单元入围企业报价降幅从高到低排序,降幅排名前 * %的企业( * 舍 * 入取整,下同)直接获得拟中选资格;若末位降幅相同,则 * 并获得拟中选资格。降幅排名后 * %的企业进入议价环节,接受1 (略) 有A竞争单元入围企业中位降幅( * %位次的降幅,下同),获得拟中选资格。
2.B竞争单元内,入围企业数量>4家的,入围企业直接获得拟中选资格。入围企业数量≤4家的,入围企业报价降幅达到1 (略) 有A竞争单元入围企业降幅排名前 * %的最低降幅,获得拟中选资格;未达到的,进入议价环节,接受1 (略) 有A竞争单元入围企业中位降幅,获得拟中选资格。
3.增补拟中选企业。按照上述规则确定拟中选企业后,未入围或未中选的申报企业,其报价代表品为同产品组内日均治疗费用最低的,可获得拟中选资格。若报价代表品日均治疗费用相同,综合得分较高的获得拟中选资格。
4.各产品组拟中选企业产生后,拟中选企业代表品申报价格或其接受的议价价格,即为报价代表品拟中选价格;该企业产品清单内其他产品按报价代表品的降幅等比下调价格,形成非报价代表品拟中选价格,具体计算公式为:
拟中选的报价代表品与非报价代表品均作为拟中选产品,参与采购量分配。
( * )约定采购量分配
拟中选企业公示无异议后,其拟中选产品确定为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的分配规则为:
1.医药机构填报采购需求的产品若在中选范围,同竞价单元内降幅最高(以入围报价降幅计算,下同)的中选产品按约定采购量分配给对应的医药机构;其他中选产品按 * %的约定采购量分配给对应的医药机构。
2.医药机构填报采购需求但未在中选范围、未经企业申报、填报产能为“0”的产品约定采购量,以及中选产品未分配的约定采购量作为待分配量,由医药机构依照如下顺序分配:①将 * %的待分配量分配给同产品组内降幅最高的中选企业;②剩余 * %待分配量由 (略) 有中选企业产品中自主选择。
3.为确保供应,当医药机构选量超过每个中选产品最大产能的 * %时,不再开放医药机构选择该产品,医药机构可继续选择其他中选产品。
* 、采购周期
本次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周期原则上为2年,自中选 (略) 日起计算。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 * 签,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 (略) 分中选企业仍 (略) 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 、相关工作安排
申报企业注册账号密码登录 (略) 医保服务平台(http:/ 点击查看>> #/Index),登录成功后,在中成药资质企业申报界面填报产品资质、产能等信息,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操作手册。
系统开放时间为: * 日9时至 * 月8日 * 时。参加申报的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响应。系统关闭后,不再接受相关信息的新增、删减或变更。
*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略) ), 点击查看>> (系统操作)。
中成药集采交流QQ群: 点击查看>> 。
服务时间:9: * - * : * , * : * - * : * ,节假日除外。
(略) 。
中成药省际联盟集 (略)
* 日
(略) 注册登录下载:https:/ 点击查看>> ()为深入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 * 〕2号)精神,由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 川、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生产建设兵团等联盟地区委派代表组成中成药省际联盟集 (略) (以下简称“联采办”),代表各地区公立医疗机构( (略) 医疗机构)及自愿参加 (略) 会办医疗机 (略) 实施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由 (略) (略) 承担联采办日常工作并负责具体实施。 (略) 如下:
* 、采购目录
本次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为临床使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多家企业生产的中成药品。根据产品的功能主治、给药途径和成分,将此次采购药品划分为 * 个产品组。具体采购目录如下:
序号 | 产品组 | 给药途径 | 药品名称 |
1 | 血塞通、血栓通 | 注射 | 血塞通注射液 |
2 | 百令、至灵、 (略) 宝 | 口服 | (略) 宝片 |
3 | 参麦 | 注射 | 参麦注射液 |
4 | 血塞通 | 口服 | 血塞通滴丸 血塞通咀嚼片 |
5 | 银杏叶 | 口服 | 银杏叶滴丸 银杏叶口服液 |
6 | 舒血宁 | 注射 | 舒血宁注射液 |
7 | 康复新 | 口服 | 康复新液 |
8 | 活血止痛 | 口服 | 活血止痛胶囊 |
9 | 灯盏花素 | 注射 | 注射用灯盏花素 |
* | 小金 | 口服 | 小金胶囊 |
* | 血府逐瘀 | 口服 | 血府逐瘀胶囊 |
* | 银杏酮酯、杏灵 | 口服 | 银杏酮酯滴丸 杏灵分散片 |
* | 丹参 | 注射 | 丹参注射液 |
* | 生脉 | 注射 | 生脉注射液 |
* | 益心舒 | 口服 | 益心舒胶囊 |
* | 双黄连 | 口服 | 双黄连口服液 双黄连合剂 双黄连片 双黄连胶囊 双黄连软胶囊 双黄连颗粒 双黄连滴剂 双黄连滴丸 双黄连分散片 双黄连含片 双黄连咀嚼片 双黄连泡腾片 双黄连糖浆 |
* | 肾衰宁 | 口服 | 肾衰宁片 肾衰宁胶囊 肾衰宁颗粒 |
* 、 (略) 范围
(略) 有公立医疗机构( (略) 医疗机构,下同)均应参加,鼓 (略) 会办医疗机 (略) (略) 在联盟地区相关规定参加。
* 、申报资格
已取得本次中成药集中带 (略) 列产品合法资质、提供药品及伴随服务的国内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指定的进口药品全国总代理,均可作为申报企业参加。同产品组内的申报企业中,企业负责人为同 *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视为同 * 申报企业。
* 、采购规则
( * )约定采购量
联采办组织相关企业申报产品清单,医药机构填报历史采购量和预采购量,并汇总预采购量后按 * 定比例形成约定采购量。
1.企业申报产品清单。 (略) 要求自主申报产品清单,产品清单应包含采购目 (略) 有符合申报资格的产品(具体到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最小包装数量、包装材质、药品企业,下同)。联采办将结合医药机构历史采购数据确认。企业须如实填报供应联盟地区每个产品未来 * 年的最大产能,如预计该产品不再生产,则填“0”。
2.医药机构填报历史采购量和预采购量。医药机构依据产品清单,如实填报 * 年实际使用每个产品历史采购量、价格及采购金额;同时结合历史使用情况、临床用药需求等因素,在产品清单中选择并填报未来 * 年产品的预采购量。若医药机构填报采购需求的产品未经企业申报或企业填报产能为“0”,其采购量将作为 (略) 分配。
3.联采办汇总医药机构填报的预采购量,按预采购量 * %的比例确定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各产品的约定采购量。
( * )竞争单元
同产品组内,分为A、B两个竞争单元,分别竞争。满足以下条件之 * 的申报企业进入A竞争单元,其他进入B竞争单元:
1.以申报企业为单位,将同产品组内联盟地区医药 (略) 有产品 * 年采购金额合并,金额占比达到同产品组总金额 * %及以上的申报企业。
2.以申报企业为单位,将同产品组内联盟地区医药 (略) 有产品 * 年采购金额合并,将金额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前3的申报企业。
如进入B竞争单元申报企业不足3家,则将 (略) 有申报企业合并到A竞争单元。
( * )报价要求
1.报价代表品。根据联盟地区医药机构填报的历史采购数据,在同产品组、同企业、不同剂型、规格的产品中,以采购金额最大的产品作 (略) 报价,以最小零售包装(如:盒)为计价单位。
2.基准价格。 (略) 发布日,在全国省级采购平台的最低中标/挂网价格(不含 (略) 省 (略) 价格,及各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产 (略) 有省级平台均无中标/挂网价格,则以同 (略) 有报价代表品按日均治疗费用(按说明书载明的用法用量计算,不考虑剂型规格的差比,下同)折算的最低价作为基准价格。
3.申报价格。申报价格为报价代表品最小零售包装的实际供应价,应包含税费、正常配送和 (略) 有费用。申报价格不高于基准价格的,为有效报价;申报价格为零、申报价格高于基准价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申报价格以人民币填报,单位为“元”,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 * )入围规则
1.入围竞争规则
根据报价代表品降幅以及医疗机构认可度、企业排名、供应能力、创新能力、招采信用评价等级、药品质量安全等因素综合得分,产生入围企业。
(1)价格竞争得分:申报企业按报 (略) 价格申报,通过申报价格的降幅确定价格竞争得分。无效报价的申报企业价格竞争得分为“0”。具体计算公式为:
(2)技术评价得分:依据技术评价指标及分值表,对申报企业予以赋分。
技术评价指标及分值表(总分 * 分)
序号 | 评价指标 | 评价方法 | 分值 | ? | ||
1 | 医疗机构认可度( * 分) | 同产品组内,申报企业按照联盟地区填报预采购量的 * 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占比形成医疗机构认可度。 医疗机构认可度=填报同产品组内该企业产品的 * 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数量/填 (略) 有企业产品的 * 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数量 | ? | |||
2 | 药品企业排名和供应能力( * 分) | 综合册 | 以国家工 (略) 《中国医药统计年报( * )》中“全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按医药工业主营业务收入排序”为依据( (略) 属企业,集团隶属关系以《中国医药统计年报( * )》中“全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隶属关系后注”为准) | 1- * 名 | * | ? |
* - * 名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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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 名 | 8 | ? | ||||
无排名 | 4 | ? | ||||
中药生物制药分册 | 以国家工 (略) 《中国医药统计年报( * )(中药生物制药分册)》中“中成药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按医药工业主营业务收入排序”为依据( (略) 属企业,集团隶属关系以《中国医药统计年报( * )(中药生物制药分册)》中“中成药工业企业法人单位隶属关系后注”为准) | 1- * 名 | * | ? | ||
* - * 名 | * | ? | ||||
* - * 名 | * | ? | ||||
点击查看>> 名 | 8 | ? | ||||
无排名 | 4 | ? | ||||
? | ? | 申报企业符合多项排名的,以其中最高分计,不重复累计 | ||||
3 | 药品企业创新力( * 分) | 综合册 | 以国家工 (略) 《中国医药统计年报( * )》中“全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按研究开发费用排序”为依据 | 1- * 名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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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名 | * | ? | ||||
* - * 名 | 8 | ? | ||||
无排名 | 4 | ? | ||||
4 | 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倒扣分) | 申报企业依据各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评定的失信等级。 | 申报企业被某 * 省份评定为“特别严重”失信等级的 | - * 分/次 | ? | |
申报企业被某 * 省份评定为“严重”失信等级的 | - * 分/次 | ? | ||||
申报企业被某 * 省份评定为“中等”失信等级的 | - * 分/次 | ? | ||||
申报企业被某 * 省份评定为“ * 般”失信等级的 | - * 分/次 | ? | ||||
5 | 产品质量安全(倒扣分) | (略) 或通报为依据。 | 申报企业该产品有抽检不合格记录的 | - * 分/次 | ? | |
申报企业有生产环节抽检不合格记录的,1 个批次抽检不合格 | - * 分/次 | ? |
2.入围企业数量
同竞争单元内,按照申报企业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入围企业。同竞争单元入围企业数量详见下表。
同竞争单元入围企业数量
符合“申报资格”的实际申报企业数 | 最多入围企业数 | 符合“申报资格”的实际申报企业数 | 最多入围企业数 |
1 | 1 | * | * |
2 | 2 | * | * |
3 | 2 | * | * |
4 | 3 | * | * |
5 | 4 | * | * |
6 | 4 | * | * |
7 | 5 | * | * |
8 | 6 | * | * |
9 | 6 | * | * |
* | 6 | * | * |
* | 7 | * | * |
* | 7 | * | * |
* | 8 | * | * |
* | 8 | * | * |
* | 8 | * | * |
* | 8 | * | * |
* | 9 | * | * |
* | 9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申报企业综合得分相同时,按以下条件依次比较确定入围企业:
①申报价格降幅大的企业优先;
②联盟地区医疗机构填报采购需求量数多的企业优先;
③联盟地区 * 级医疗机构填报采购需求量数多的企业优先。
( * )拟中选规则
1.将本次1 (略) 有A竞争单元入围企业报价降幅从高到低排序,降幅排名前 * %的企业( * 舍 * 入取整,下同)直接获得拟中选资格;若末位降幅相同,则 * 并获得拟中选资格。降幅排名后 * %的企业进入议价环节,接受1 (略) 有A竞争单元入围企业中位降幅( * %位次的降幅,下同),获得拟中选资格。
2.B竞争单元内,入围企业数量>4家的,入围企业直接获得拟中选资格。入围企业数量≤4家的,入围企业报价降幅达到1 (略) 有A竞争单元入围企业降幅排名前 * %的最低降幅,获得拟中选资格;未达到的,进入议价环节,接受1 (略) 有A竞争单元入围企业中位降幅,获得拟中选资格。
3.增补拟中选企业。按照上述规则确定拟中选企业后,未入围或未中选的申报企业,其报价代表品为同产品组内日均治疗费用最低的,可获得拟中选资格。若报价代表品日均治疗费用相同,综合得分较高的获得拟中选资格。
4.各产品组拟中选企业产生后,拟中选企业代表品申报价格或其接受的议价价格,即为报价代表品拟中选价格;该企业产品清单内其他产品按报价代表品的降幅等比下调价格,形成非报价代表品拟中选价格,具体计算公式为:
拟中选的报价代表品与非报价代表品均作为拟中选产品,参与采购量分配。
( * )约定采购量分配
拟中选企业公示无异议后,其拟中选产品确定为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的分配规则为:
1.医药机构填报采购需求的产品若在中选范围,同竞价单元内降幅最高(以入围报价降幅计算,下同)的中选产品按约定采购量分配给对应的医药机构;其他中选产品按 * %的约定采购量分配给对应的医药机构。
2.医药机构填报采购需求但未在中选范围、未经企业申报、填报产能为“0”的产品约定采购量,以及中选产品未分配的约定采购量作为待分配量,由医药机构依照如下顺序分配:①将 * %的待分配量分配给同产品组内降幅最高的中选企业;②剩余 * %待分配量由 (略) 有中选企业产品中自主选择。
3.为确保供应,当医药机构选量超过每个中选产品最大产能的 * %时,不再开放医药机构选择该产品,医药机构可继续选择其他中选产品。
* 、采购周期
本次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周期原则上为2年,自中选 (略) 日起计算。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 * 签,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 (略) 分中选企业仍 (略) 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 、相关工作安排
申报企业注册账号密码登录 (略) 医保服务平台(http:/ 点击查看>> #/Index),登录成功后,在中成药资质企业申报界面填报产品资质、产能等信息,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操作手册。
系统开放时间为: * 日9时至 * 月8日 * 时。参加申报的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响应。系统关闭后,不再接受相关信息的新增、删减或变更。
*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略) ), 点击查看>> (系统操作)。
中成药集采交流QQ群: 点击查看>> 。
服务时间:9: * - * : * , * : * - * : * ,节假日除外。
(略) 。
中成药省际联盟集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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