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试行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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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试行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



(略) (略) 分新增

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

桂医保函〔 * 号

(略) (略) 、 (略) ,广 (略) :

根据《 (略) 关于进 * 步改进和规范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发〔 * 〕 * 号)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 (略) 分新增医疗 (略) 了论证。经研究,现就通过论证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发放临时收费代码(见附件),由申报医疗机构自文件下 (略) 1年,试行价格应根据服务成本、社会承受能力等情况从严制定,并按我区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政策规定收费和提供服务。如自治区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附件:试行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表


(略) 壮族自治 (略)

* 日

关联文件:



(略) (略) 分新增

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

桂医保函〔 * 号

(略) (略) 、 (略) ,广 (略) :

根据《 (略) 关于进 * 步改进和规范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发〔 * 〕 * 号)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 (略) 分新增医疗 (略) 了论证。经研究,现就通过论证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发放临时收费代码(见附件),由申报医疗机构自文件下 (略) 1年,试行价格应根据服务成本、社会承受能力等情况从严制定,并按我区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政策规定收费和提供服务。如自治区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附件:试行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表


(略) 壮族自治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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