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人民政府(机关)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人民政府宁河区潘庄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燃气特许经营项目(项目编号:FZK2021-2-314)公开招标公告-否
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人民政府(机关)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人民政府宁河区潘庄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燃气特许经营项目(项目编号:FZK2021-2-314)公开招标公告-否
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人民政府(机关) 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人民政府宁河区 (略) 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燃气特许经营项目 (项目编号:FZK 点击查看>>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人民政府宁河区 (略) 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燃气特许经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年01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K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人民政府宁河区 (略) 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燃气特许经营项目 预算金额: * .09万元 最高限价: * .09万元 采购需求:
(略) 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 29.5 年(含建设期 0.5 年),自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运营期锁定,自本项目实现通气开始计算 29 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 (略) 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 ]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 2%的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 (略) 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 (略) 《 (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4) (略) 《 (略) 、 (略) 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5) (略) 、 (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6)按照《 (略)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 〕 * 号)的要求,根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中国政府采购(www.ccg 点击查看>> )的 信息,对列 (略)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 (略) 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在中国境内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 (略) 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应当具备的条件: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略) 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 (略) 审计的 * 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 20 (略) 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 * 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 (略) 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三)按照《 (略)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 〕 * 号)的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 (略) 查询,根据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中 (略) (www.ccg 点击查看>> )的信息,对列 (略)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 (略) 打印存档。如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后续招投标活动。两个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 (略) 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年01月07日到 * 年01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方式:现场获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是联合体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 *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年01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二楼第四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需求简介:(1)项目概况 (略) 镇安置用房建设项目,16p-07-01 单元四至范围:东至头道街、支路二,南至支路二,西至津榆公路绿化带,北至西魁星街、魁星街、东魁星街、二道街。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 * .58 万平方米,分三期建设。目前, (略) 镇安置用房建设项目一期已经建设完毕,二期主体已施工完毕,实际建筑面积以天津市国土资源测绘 (略) 数据为准。本项目新建燃气设施位于 (略) 镇内安置用房建设项目二 (略) 分;安置用房建设项目一期燃气已建设完毕,且具备通气条件。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安置用房建设项目二期建筑区划红线内敷设 (略) 、低压燃气管道和调压设施等燃气设施,并接入待建 (略) 。运营维护范围为天津市宁河区 (略) 镇农民安置用房一期、二期范围内,包括居民住宅及住宅小区配套商铺、安置区一期、二期红线范围内的公共配套建筑。(2)项目建设运营模式实施机构通过法 (略) 会资本, (略) (略) ,项目公司与宁河区政府或实施机构签署特许经营协议, (略) 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和经 (略) 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要求,负责项目的投融资、深化设计、建设、运营、维护以及燃气设施运营维护,向使用者提供天然气服务,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依法备案后,项目公司依法申请燃气经营许可,在许可事项规定的范围内经营,并 (略) 性缺口补助及按 (略) (略) 门确定的价格标准向使用者收取费用的权利。项目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经移交考核合格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移交给区政府或其指定机构。(3) (略) 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的权利: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本项目,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依法备案后,项目公司依法申请燃气经营许可,在许可事项规定的范围内向使用者提供供气服务;按 (略) (略) 门确定的用气销售价格标准向使用者收取燃气费;项目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经移交考核合格后,项目公司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规定完好的将特许经营权无偿、无债移交给区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并保 (略) 。(4)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 29.5 年(含建设期 0.5 年),自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运营期锁定,自本项目实现通气开始计算 29 年。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应当给予联合体2.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 (略) 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春林、张亮 电 话: 点击查看>> 天津 (略) 有限公司 * 年1月7日 |
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人民政府(机关) 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人民政府宁河区 (略) 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燃气特许经营项目 (项目编号:FZK 点击查看>>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人民政府宁河区 (略) 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燃气特许经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年01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K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人民政府宁河区 (略) 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燃气特许经营项目 预算金额: * .09万元 最高限价: * .09万元 采购需求:
(略) 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 29.5 年(含建设期 0.5 年),自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运营期锁定,自本项目实现通气开始计算 29 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 (略) 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 ]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 2%的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 (略) 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 (略) 《 (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4) (略) 《 (略) 、 (略) 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5) (略) 、 (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6)按照《 (略)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 〕 * 号)的要求,根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中国政府采购(www.ccg 点击查看>> )的 信息,对列 (略)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 (略) 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在中国境内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 (略) 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应当具备的条件: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略) 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 (略) 审计的 * 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 20 (略) 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 * 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 (略) 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三)按照《 (略)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 〕 * 号)的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 (略) 查询,根据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中 (略) (www.ccg 点击查看>> )的信息,对列 (略)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 (略) 打印存档。如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后续招投标活动。两个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 (略) 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年01月07日到 * 年01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方式:现场获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是联合体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 *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年01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二楼第四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需求简介:(1)项目概况 (略) 镇安置用房建设项目,16p-07-01 单元四至范围:东至头道街、支路二,南至支路二,西至津榆公路绿化带,北至西魁星街、魁星街、东魁星街、二道街。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 * .58 万平方米,分三期建设。目前, (略) 镇安置用房建设项目一期已经建设完毕,二期主体已施工完毕,实际建筑面积以天津市国土资源测绘 (略) 数据为准。本项目新建燃气设施位于 (略) 镇内安置用房建设项目二 (略) 分;安置用房建设项目一期燃气已建设完毕,且具备通气条件。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安置用房建设项目二期建筑区划红线内敷设 (略) 、低压燃气管道和调压设施等燃气设施,并接入待建 (略) 。运营维护范围为天津市宁河区 (略) 镇农民安置用房一期、二期范围内,包括居民住宅及住宅小区配套商铺、安置区一期、二期红线范围内的公共配套建筑。(2)项目建设运营模式实施机构通过法 (略) 会资本, (略) (略) ,项目公司与宁河区政府或实施机构签署特许经营协议, (略) 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和经 (略) 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要求,负责项目的投融资、深化设计、建设、运营、维护以及燃气设施运营维护,向使用者提供天然气服务,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依法备案后,项目公司依法申请燃气经营许可,在许可事项规定的范围内经营,并 (略) 性缺口补助及按 (略) (略) 门确定的价格标准向使用者收取费用的权利。项目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经移交考核合格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移交给区政府或其指定机构。(3) (略) 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的权利: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本项目,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依法备案后,项目公司依法申请燃气经营许可,在许可事项规定的范围内向使用者提供供气服务;按 (略) (略) 门确定的用气销售价格标准向使用者收取燃气费;项目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经移交考核合格后,项目公司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规定完好的将特许经营权无偿、无债移交给区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并保 (略) 。(4)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 29.5 年(含建设期 0.5 年),自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运营期锁定,自本项目实现通气开始计算 29 年。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应当给予联合体2.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 (略) 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春林、张亮 电 话: 点击查看>> 天津 (略) 有限公司 * 年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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