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市直属监管场所“铁桶工程”改造建设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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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公安局:市直属监管场所“铁桶工程”改造建设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1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1.1 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到施 (略) 运输,包 (略) 搬运等。

1.2 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施工要求

2.1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二、相关标准

(略) 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本项目为 (略) (略) 所“铁桶工程”改造建设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 * 日历天内;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4. 质量保证

4.1 本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4.2 施工期间,成交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4.3 本项目质量保修期为一年, (略) 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预留金中双倍扣除。

六、验收标准

3.1 本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3.2 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3.3 质量保修: (略) [ * ]80号令规定保修内容及期限, (略) 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预留金中双倍扣除。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支付方式: (略) (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可支付不超过合同价20%的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支付累计不超过合同价70%的工程款,工程结算评审后可支付不超过结算评审金额95%的工程款,预留5%作为质保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两年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付清。

本项目中标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市财政预决 (略) 审核的为准。供应商应根据项 (略) 情况,详 (略) 需的设备、 (略) 有人工、管理、 (略) 有费用,如供应商遗 (略) 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工程变更

采用暂定价形 (略) 门审定。

当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时,由采购人、 (略) 初审, (略) 门审定后 (略) 门备案。

3、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在6个月审核认可,未办理完结算不支付工程尾款,并不计算利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应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采购人四套存档, (略) 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4、工程保修

(略) [ * ]80号令规定保修内容及期限,由承包人承担其责任与义务。保修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保修期满后,一次性支付。

5、争议的解决

(略) 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 (略) (略) 提起诉讼

6、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 (略) 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7、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 (略) 情况,详 (略) 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合格、质保期免费 (略) 有人工、管理、 (略) 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供应商在投标前, (略) (略) ,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说明: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 (略) 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请在可能变动的条款旁予以文字注明,并将谈判文件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明确。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功能及要求:

1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1.1 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到施 (略) 运输,包 (略) 搬运等。

1.2 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施工要求

2.1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二、相关标准

(略) 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本项目为 (略) (略) 所“铁桶工程”改造建设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 * 日历天内;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4. 质量保证

4.1 本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4.2 施工期间,成交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4.3 本项目质量保修期为一年, (略) 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预留金中双倍扣除。

六、验收标准

3.1 本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3.2 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3.3 质量保修: (略) [ * ]80号令规定保修内容及期限, (略) 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预留金中双倍扣除。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支付方式: (略) (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可支付不超过合同价20%的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支付累计不超过合同价70%的工程款,工程结算评审后可支付不超过结算评审金额95%的工程款,预留5%作为质保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两年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付清。

本项目中标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市财政预决 (略) 审核的为准。供应商应根据项 (略) 情况,详 (略) 需的设备、 (略) 有人工、管理、 (略) 有费用,如供应商遗 (略) 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工程变更

采用暂定价形 (略) 门审定。

当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时,由采购人、 (略) 初审, (略) 门审定后 (略) 门备案。

3、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在6个月审核认可,未办理完结算不支付工程尾款,并不计算利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应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采购人四套存档, (略) 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4、工程保修

(略) [ * ]80号令规定保修内容及期限,由承包人承担其责任与义务。保修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保修期满后,一次性支付。

5、争议的解决

(略) 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 (略) (略) 提起诉讼

6、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 (略) 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7、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 (略) 情况,详 (略) 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合格、质保期免费 (略) 有人工、管理、 (略) 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供应商在投标前, (略) (略) ,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说明: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 (略) 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请在可能变动的条款旁予以文字注明,并将谈判文件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明确。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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