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陇能家园部分商业用房租赁(第六次)
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陇能家园部分商业用房租赁(第六次)
受委托, (略) 关区北滨河东 (略) 分商业用房公开租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序号 | 房号 | 面积(约平米) | 楼层 | 月租金 | 第一年租金【元】 | 首年减 | 免租期后第一年收取总金额【元】 | 第二年租金总价【元】 | 第三年租金总价【元】 | 第四年租金总价【元】 | 第五年租金总价【元】 | 五年租金总价【元】 | 租赁保证金【元】 | 租期 | 支付方式 | 免租期 |
标的1 | A区1#楼下 * | 52.51 | 1层 | * | 点击查看>> .60 | * .40 | * .20 | 点击查看>> .60 | 点击查看>> .60 | 点击查看>> .90 | 点击查看>> .51 | 点击查看>> .21 | * .70 | 5年 | 年付 | 3个月 |
标的2 | A区3号楼下裙楼 * | * .05 | 3层 | 80 | 点击查看>> .00 | 点击查看>> .00 | 点击查看>> .00 | 点击查看>> .00 | 点击查看>> .00 | 点击查看>> .40 | 点击查看>> .32 | 点击查看>> .72 | * .00 | 5年 | 年付 | 6个月 |
标的3 | A区3号楼下裙楼 * | * .58 | 2层 | 90 | 点击查看>> .40 | 点击查看>> .20 | 点击查看>> .20 | 点击查看>> .40 | 点击查看>> .40 | 点击查看>> .72 | 点击查看>> .31 | 点击查看>> .23 | * .20 | 5年 | 年付 | 6个月 |
标的4 | A区3号楼下裙楼 * | * .44 | 2层 | 90 | 点击查看>> .20 | * .80 | 点击查看>> .40 | 点击查看>> .20 | 点击查看>> .20 | 点击查看>> .51 | 点击查看>> .62 | 点击查看>> .73 | * .40 | 5年 | 年付 | 3个月 |
标的5 | A区6#楼裙楼 * | * .2 | 1层 | * | 点击查看>> .00 | 点击查看>> .00 | 点击查看>> .00 | 点击查看>> .00 | 点击查看>> .00 | 点击查看>> .76 | 点击查看>> .79 | 点击查看>> .55 | * .00 | 5年 | 年付 | 3个月 |
标的6 | C区20-21号楼 * | * .83 | 2层 | 90 | 点击查看>> .40 | 点击查看>> .10 | 点击查看>> .30 | 点击查看>> .40 | 点击查看>> .40 | 点击查看>> .58 | 点击查看>> .94 | 点击查看>> .72 | 点击查看>> .05 | 5年 | 年付 | 6个月 |
标的7 | C区21号楼 * | * .26 | 1层 | * | 点击查看>> .80 | * .20 | 点击查看>> .60 | 点击查看>> .80 | 点击查看>> .80 | 点击查看>> .01 | 点击查看>> .07 | 点击查看>> .48 | * .60 | 5年 | 年付 | 3个月 |
合计 | * .87 | 0 | 点击查看>> .4 | 点击查看>> .7 | 点击查看>> .7 | 点击查看>> .4 | 点击查看>> .4 | 点击查看>> .88 | 点击查看>> . * | 点击查看>> .63 | 点击查看>> .95 | 0 | 0 | 0 |
二、承租方资格和条件
1.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2.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 (略) 为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承租方确定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承租价格;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采取协议方式确定承租方并按挂牌价成交。
四、承租方须知
1.公告期: * 年1月19日--1月30日17时止。
2.意向承租方应在 (略) 踏勘租赁标的并了解相关情况,按要求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按规定交纳租赁保证金到指定账户( (略) 到账时间为准)。资格审查合格且租赁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意向承租方,取得参与租赁资格。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或租赁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未租赁者的租赁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内容以出租方格式文本为准),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年房屋租金和押金(押金为三个月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方应在付清房屋租金和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共同办理租赁标的交接相关事项,承租方不及时办理租赁标的交 (略) 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负。
4.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收回租赁标的,承租方已支付的房屋租金、押金等不予退还。
5.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行业监管等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等。否则,造成承租方不能按规(约)定使用标的并导致《房屋租赁合同》 (略) 的, (略) (略) 责任。
6.租赁标的房屋水、电、暖、物业、卫生等费用由承租方按计 (略) 门按时交纳,房屋租赁涉及的税费由租赁双方根据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7.意向承租方应实地踏勘租赁标的并到出 (略) 门咨询,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意向承租方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交纳租赁保证金,即视同已经 (略) ,认可租赁标的面积、范围、租赁要求及瑕疵等现状并完全接受租 (略) 内容,自行承担 (略) 风险和责任。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状况、面积差异、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租赁标的或拒付房屋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8.公告期内因相关政策、市场环境等发生变化造成出租方须调整租赁方案的,按照相关规定中止《租赁公告》并撤回租赁标的,及时如数无息退还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出租方、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9.其他详见《租赁申请承诺书》《房屋租赁合同(待签)》等租赁文件。
五、联系方式
踏勘联系人:李经理 点击查看>>
咨询时间: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地址: (略) 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微信公众号:GSCQ *
甘肃 (略)
* 年1月19日
受委托, (略) 关区北滨河东 (略) 分商业用房公开租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序号 | 房号 | 面积(约平米) | 楼层 | 月租金 | 第一年租金【元】 | 首年减 | 免租期后第一年收取总金额【元】 | 第二年租金总价【元】 | 第三年租金总价【元】 | 第四年租金总价【元】 | 第五年租金总价【元】 | 五年租金总价【元】 | 租赁保证金【元】 | 租期 | 支付方式 | 免租期 |
标的1 | A区1#楼下 * | 52.51 | 1层 | * | 点击查看>> .60 | * .40 | * .20 | 点击查看>> .60 | 点击查看>> .60 | 点击查看>> .90 | 点击查看>> .51 | 点击查看>> .21 | * .70 | 5年 | 年付 | 3个月 |
标的2 | A区3号楼下裙楼 * | * .05 | 3层 | 80 | 点击查看>> .00 | 点击查看>> .00 | 点击查看>> .00 | 点击查看>> .00 | 点击查看>> .00 | 点击查看>> .40 | 点击查看>> .32 | 点击查看>> .72 | * .00 | 5年 | 年付 | 6个月 |
标的3 | A区3号楼下裙楼 * | * .58 | 2层 | 90 | 点击查看>> .40 | 点击查看>> .20 | 点击查看>> .20 | 点击查看>> .40 | 点击查看>> .40 | 点击查看>> .72 | 点击查看>> .31 | 点击查看>> .23 | * .20 | 5年 | 年付 | 6个月 |
标的4 | A区3号楼下裙楼 * | * .44 | 2层 | 90 | 点击查看>> .20 | * .80 | 点击查看>> .40 | 点击查看>> .20 | 点击查看>> .20 | 点击查看>> .51 | 点击查看>> .62 | 点击查看>> .73 | * .40 | 5年 | 年付 | 3个月 |
标的5 | A区6#楼裙楼 * | * .2 | 1层 | * | 点击查看>> .00 | 点击查看>> .00 | 点击查看>> .00 | 点击查看>> .00 | 点击查看>> .00 | 点击查看>> .76 | 点击查看>> .79 | 点击查看>> .55 | * .00 | 5年 | 年付 | 3个月 |
标的6 | C区20-21号楼 * | * .83 | 2层 | 90 | 点击查看>> .40 | 点击查看>> .10 | 点击查看>> .30 | 点击查看>> .40 | 点击查看>> .40 | 点击查看>> .58 | 点击查看>> .94 | 点击查看>> .72 | 点击查看>> .05 | 5年 | 年付 | 6个月 |
标的7 | C区21号楼 * | * .26 | 1层 | * | 点击查看>> .80 | * .20 | 点击查看>> .60 | 点击查看>> .80 | 点击查看>> .80 | 点击查看>> .01 | 点击查看>> .07 | 点击查看>> .48 | * .60 | 5年 | 年付 | 3个月 |
合计 | * .87 | 0 | 点击查看>> .4 | 点击查看>> .7 | 点击查看>> .7 | 点击查看>> .4 | 点击查看>> .4 | 点击查看>> .88 | 点击查看>> . * | 点击查看>> .63 | 点击查看>> .95 | 0 | 0 | 0 |
二、承租方资格和条件
1.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2.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 (略) 为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承租方确定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承租价格;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采取协议方式确定承租方并按挂牌价成交。
四、承租方须知
1.公告期: * 年1月19日--1月30日17时止。
2.意向承租方应在 (略) 踏勘租赁标的并了解相关情况,按要求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按规定交纳租赁保证金到指定账户( (略) 到账时间为准)。资格审查合格且租赁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意向承租方,取得参与租赁资格。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或租赁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未租赁者的租赁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内容以出租方格式文本为准),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年房屋租金和押金(押金为三个月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方应在付清房屋租金和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共同办理租赁标的交接相关事项,承租方不及时办理租赁标的交 (略) 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负。
4.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收回租赁标的,承租方已支付的房屋租金、押金等不予退还。
5.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行业监管等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等。否则,造成承租方不能按规(约)定使用标的并导致《房屋租赁合同》 (略) 的, (略) (略) 责任。
6.租赁标的房屋水、电、暖、物业、卫生等费用由承租方按计 (略) 门按时交纳,房屋租赁涉及的税费由租赁双方根据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7.意向承租方应实地踏勘租赁标的并到出 (略) 门咨询,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意向承租方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交纳租赁保证金,即视同已经 (略) ,认可租赁标的面积、范围、租赁要求及瑕疵等现状并完全接受租 (略) 内容,自行承担 (略) 风险和责任。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状况、面积差异、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租赁标的或拒付房屋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8.公告期内因相关政策、市场环境等发生变化造成出租方须调整租赁方案的,按照相关规定中止《租赁公告》并撤回租赁标的,及时如数无息退还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出租方、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9.其他详见《租赁申请承诺书》《房屋租赁合同(待签)》等租赁文件。
五、联系方式
踏勘联系人:李经理 点击查看>>
咨询时间: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地址: (略) 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微信公众号:GSCQ *
甘肃 (略)
* 年1月19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