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纺织原料市场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永川纺织原料市场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 (略) 南路65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6亩,总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现有1#、3#、4#、5#、6#、7#、8#仓库并原址新建7个棉花仓库;改造2#仓库,使其具备棉花仓储能力。其中一期工程建设内容:拆除现有5#、7#仓库并原址新建2个棉花仓库,其总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棉花总储存量 * 吨。二期工程建设内容:拆除现有1#、3#、4#、6#、8#仓库并原址新建5个棉花仓库;改造2#仓库,使其具备棉花仓储能力,其总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棉花总储存量 * 吨。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 * 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工程,包括完成本项目总体施工图设计和一期工程施工(拆除现有5#、7#仓库并原址新建2个棉花仓库,其总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棉花总储存量 * 吨。)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 (略) 有内容和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具体如下:
(1) (略) 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总体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设计成果必须经招标人和按规定审定后方可实施,并满足国家及重 (略) 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人提供的“发包人要求”的所有要求, (略) 门审核。
(2) (略) 分:完成本项目一期工程原有5#、7#仓库的拆除,并原址新建2个棉花仓库,其总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棉花总储存量 * 吨。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安装工程、室外硬质铺装工程、环境绿化工程、 (略) 工程等。
(3) (略) 分:办理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部协调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验收、产权办理、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1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3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25日内并配合业主通过施工图审查,若由于中标人原因审查两次未通过,招标人可无条件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费用;施工图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内提供正式施工图。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2.6 其他: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 (略) (略) 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1)、(2)项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 * 级资质或工 (略) 业 * 级及以上资质或工 (略) 业(建筑工程) * 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2 项。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 (略) 南路65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6亩,总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现有1#、3#、4#、5#、6#、7#、8#仓库并原址新建7个棉花仓库;改造2#仓库,使其具备棉花仓储能力。其中一期工程建设内容:拆除现有5#、7#仓库并原址新建2个棉花仓库,其总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棉花总储存量 * 吨。二期工程建设内容:拆除现有1#、3#、4#、6#、8#仓库并原址新建5个棉花仓库;改造2#仓库,使其具备棉花仓储能力,其总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棉花总储存量 * 吨。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 * 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工程,包括完成本项目总体施工图设计和一期工程施工(拆除现有5#、7#仓库并原址新建2个棉花仓库,其总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棉花总储存量 * 吨。)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 (略) 有内容和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具体如下:
(1) (略) 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总体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设计成果必须经招标人和按规定审定后方可实施,并满足国家及重 (略) 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人提供的“发包人要求”的所有要求, (略) 门审核。
(2) (略) 分:完成本项目一期工程原有5#、7#仓库的拆除,并原址新建2个棉花仓库,其总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棉花总储存量 * 吨。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安装工程、室外硬质铺装工程、环境绿化工程、 (略) 工程等。
(3) (略) 分:办理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部协调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验收、产权办理、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1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3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25日内并配合业主通过施工图审查,若由于中标人原因审查两次未通过,招标人可无条件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费用;施工图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内提供正式施工图。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2.6 其他: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 (略) (略) 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1)、(2)项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 * 级资质或工 (略) 业 * 级及以上资质或工 (略) 业(建筑工程) * 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2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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