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电能计量箱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专项增量核实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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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电能计量箱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专项增量核实的公告


(略) 关于 * 年电能计量箱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专项增量核实的公示[ (略) ] 点击查看>>

各供应商:

(略) 工作安排, (略) 组织开展了 * 年电能计量箱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专项增量核实工作,现将供应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 年2月14日至17日,公示期为3天

二、 (略) 理

(一)投诉提交方式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任何异议或投诉,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应以传真方式将异议或投诉函发送下述受理机构,随后将异议或投诉函正本(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以及相应的支持材料, (略) 递交或邮寄的方式递交受理机构。

(二)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略) 物资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安乐林路15号

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 点击查看>>

(三)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核实的;

2、投诉函没有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名以及有效联系方式的;或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函未经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3、超过公示期的(以收到投诉函日期为准);

4、 (略) 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供新的证明材料的;

5、涉及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四) (略) 罚

经核实 (略) 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 (略) 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略) (略) 为处理 (略) 处理。





(略) 关于 * 年电能计量箱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专项增量核实的公示[ (略) ] 点击查看>>

各供应商:

(略) 工作安排, (略) 组织开展了 * 年电能计量箱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专项增量核实工作,现将供应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 年2月14日至17日,公示期为3天

二、 (略) 理

(一)投诉提交方式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任何异议或投诉,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应以传真方式将异议或投诉函发送下述受理机构,随后将异议或投诉函正本(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以及相应的支持材料, (略) 递交或邮寄的方式递交受理机构。

(二)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略) 物资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安乐林路15号

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 点击查看>>

(三)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核实的;

2、投诉函没有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名以及有效联系方式的;或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函未经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3、超过公示期的(以收到投诉函日期为准);

4、 (略) 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供新的证明材料的;

5、涉及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四) (略) 罚

经核实 (略) 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 (略) 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略) (略) 为处理 (略)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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