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米竞价销售项目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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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米竞价销售项目交易公告



受 (略) (略) 委托,广州农 (略) (以下简称“本司”)拟通过广州粮食交易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组织开展 (略) (略) 大米竞价销售项目竞价交易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

二、网上竞价活动时间

* 年2月17日09时30分。

三、竞价方式

本 (略) 络多次报价(限时竞价)方式,每次报价幅度为¥10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每次报价限时30秒。

请各位竞价人务必在报名参加竞价项目前,登录广州粮食交易综 (略) 站服务指南栏目下载《广州粮食交易综 (略) 络多次报价指引(试行)》(网址:http:/ 点击查看>> ,熟悉相关的操作流程。)

四、品种及数量

本次计划销售缅甸白米 * . * 吨,标的详见公告附件《标的情况》。

五、挂牌价格(含税)

¥ * 元(销售价格)(转让底价¥ * 元为缅甸白米每吨销售单价,此标的销售总量为 * . * 吨。)

六、竞价方资格条件

(1)竞价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及个体工商户。

(2)竞价方需在广州粮食交易综合服务平台上注册登记。

七、竞价方需提交的材料

竞价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粮食交易综合服务平台“粮食(物资)竞价销售交易系统”上报名登记。竞价方需根据项目公告要求,通过系统上传相关资料,确保于公告截止日17时之前(以系统时间为准)提交报名材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项目公告要求,竞价方须上传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上传提交的资料须为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或照片):

竞价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须提交: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复印件。

(2)广州农 (略) 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八、保 (略) 置

(一)保证金金额:¥ * 元/吨,共¥56, * .36元。

(二)交纳时间:在 * 年2月16日17时前交纳。

(三)交纳形式:银行转账(原则上交易保证金不能代付)。

(四)保证金监管账户信息:

户 名:广州农 (略)

账 号: 点击查看>>

(略) :中国 (略) (略) (略)

(五)保证内容:

1.竞价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后,该成交方应按公告的约定与委托方签署《销售合同》。

2.该成交方在竞价结束后应按照约定向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3.该成交方在签订《销售合同》后 (略) 支付交易价款等义务。

(六)处置方法:

1.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本司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若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由本司扣除其应付给本司的交易服务费后,交易保证金余额转为履约保证金。成交方按照《销售合同》约定完成交割后,履约保证金按约定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3.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后,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司扣除其应付给本司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 (略) 有。

九、特别声明

1.成交方须承诺按照委托方提供的《销售合同》版本签署。

2.成交方须在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指定账户交纳合同保证金人民币 * * * 万 * 仟元整(小写:¥ 点击查看>> .00)。

3.实际结算数量按接收地过地磅除皮重量为准。

4.缴纳保证金、网上报名时间: * 年 2 月 16 日17时前( (略) 到账为准)。

5.成交方按成交总金额的0.3%支付交易服务费。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小姐 彭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传真: 点击查看>>

E-mail: * mail.gema 点击查看>>

附件:标的情况.pdf

广州农 (略)

* 年2月15日



受 (略) (略) 委托,广州农 (略) (以下简称“本司”)拟通过广州粮食交易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组织开展 (略) (略) 大米竞价销售项目竞价交易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

二、网上竞价活动时间

* 年2月17日09时30分。

三、竞价方式

本 (略) 络多次报价(限时竞价)方式,每次报价幅度为¥10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每次报价限时30秒。

请各位竞价人务必在报名参加竞价项目前,登录广州粮食交易综 (略) 站服务指南栏目下载《广州粮食交易综 (略) 络多次报价指引(试行)》(网址:http:/ 点击查看>> ,熟悉相关的操作流程。)

四、品种及数量

本次计划销售缅甸白米 * . * 吨,标的详见公告附件《标的情况》。

五、挂牌价格(含税)

¥ * 元(销售价格)(转让底价¥ * 元为缅甸白米每吨销售单价,此标的销售总量为 * . * 吨。)

六、竞价方资格条件

(1)竞价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及个体工商户。

(2)竞价方需在广州粮食交易综合服务平台上注册登记。

七、竞价方需提交的材料

竞价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粮食交易综合服务平台“粮食(物资)竞价销售交易系统”上报名登记。竞价方需根据项目公告要求,通过系统上传相关资料,确保于公告截止日17时之前(以系统时间为准)提交报名材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项目公告要求,竞价方须上传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上传提交的资料须为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或照片):

竞价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须提交: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复印件。

(2)广州农 (略) 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八、保 (略) 置

(一)保证金金额:¥ * 元/吨,共¥56, * .36元。

(二)交纳时间:在 * 年2月16日17时前交纳。

(三)交纳形式:银行转账(原则上交易保证金不能代付)。

(四)保证金监管账户信息:

户 名:广州农 (略)

账 号: 点击查看>>

(略) :中国 (略) (略) (略)

(五)保证内容:

1.竞价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后,该成交方应按公告的约定与委托方签署《销售合同》。

2.该成交方在竞价结束后应按照约定向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3.该成交方在签订《销售合同》后 (略) 支付交易价款等义务。

(六)处置方法:

1.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本司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若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由本司扣除其应付给本司的交易服务费后,交易保证金余额转为履约保证金。成交方按照《销售合同》约定完成交割后,履约保证金按约定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3.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后,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司扣除其应付给本司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 (略) 有。

九、特别声明

1.成交方须承诺按照委托方提供的《销售合同》版本签署。

2.成交方须在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指定账户交纳合同保证金人民币 * * * 万 * 仟元整(小写:¥ 点击查看>> .00)。

3.实际结算数量按接收地过地磅除皮重量为准。

4.缴纳保证金、网上报名时间: * 年 2 月 16 日17时前( (略) 到账为准)。

5.成交方按成交总金额的0.3%支付交易服务费。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小姐 彭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传真: 点击查看>>

E-mail: * mail.gema 点击查看>>

附件:标的情况.pdf

广州农 (略)

* 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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