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中医院新建感染疾病楼及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宿迁市中医院新建感染疾病楼及门诊综合楼(改扩建)项目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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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中医院新建感染疾病楼及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宿迁市中医院新建感染疾病楼及门诊综合楼(改扩建)项目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略) 新建感染疾病楼及门诊综合楼(改扩建)项目

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 点击查看>>

(略) 的 (略) 新建感染疾病楼及门诊综合楼(改扩建)项目已经宿豫发改[ * ] *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略) 新建感染疾病楼及门诊综合楼(改扩建)项目智能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宿豫区洪泽湖东路9号( (略) 院内)

1.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7.2万平方米,造价约 * 万元。

1.3 工 期: * 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a、 (略) 进场后付至合同价款的40%;b、安装完成且调试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c、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束付至审计结算价款的97%;d、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e、工程款待发包人审核批准后方可支付。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综合布线、会议系统、网络系统、安防系统、门禁系统、车位引导、LED显示屏、机房安装、 (略) 系统、 (略) 系统、输液管理、 (略) 、 (略) 、药房管理系统、机房装修等施工。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略) 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否;

?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4.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 (略) 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 (略) (略) 为记录; (略) (略) 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 (略) 门限制 (略) 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 (略) (略) 为且被记录,或者法 (略) 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投标人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略) 为,被宿迁市公 (略) (略) 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自 * 年9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 (略) 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略) 为,被宿迁市公 (略) (略) 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0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自 * 年1 月1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 * 万元的智能化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合同须 (略) 在地招 (略) (略) (略) 门备案或中标 (略) (略) 址及方法,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合同额、工程内容等。业绩证明材料 (略) 员诚信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

4.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3月01日09:00至 * 年3月7日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 点击查看>>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 (略) 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 * 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 * 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 点击查看>> ,客服热线: 点击查看>> 0。

5. (略) 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CA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 (略) 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 (略) 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年3月11日 09:30;

6.2 开标地点: (略) 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 点击查看>> )的投标人业 (略) 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 (略) (略) 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 (略) 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 点击查看>>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 (略) (略) 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略) 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 (略) 有限公司

地 址:宿豫区洪泽湖东路9号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5楼

联系人:陈茂清

联系人:王涛

电 话: 点击查看>>

电 话: 点击查看>>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点击查看>>

邮 编: 点击查看>>

E-mail: * 63.com

E-mail: * q.com

* 年2月28日



(略) 新建感染疾病楼及门诊综合楼(改扩建)项目

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 点击查看>>

(略) 的 (略) 新建感染疾病楼及门诊综合楼(改扩建)项目已经宿豫发改[ * ] *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略) 新建感染疾病楼及门诊综合楼(改扩建)项目智能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宿豫区洪泽湖东路9号( (略) 院内)

1.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7.2万平方米,造价约 * 万元。

1.3 工 期: * 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a、 (略) 进场后付至合同价款的40%;b、安装完成且调试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c、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束付至审计结算价款的97%;d、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e、工程款待发包人审核批准后方可支付。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综合布线、会议系统、网络系统、安防系统、门禁系统、车位引导、LED显示屏、机房安装、 (略) 系统、 (略) 系统、输液管理、 (略) 、 (略) 、药房管理系统、机房装修等施工。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略) 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否;

?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4.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 (略) 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 (略) (略) 为记录; (略) (略) 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 (略) 门限制 (略) 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 (略) (略) 为且被记录,或者法 (略) 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投标人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略) 为,被宿迁市公 (略) (略) 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自 * 年9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 (略) 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略) 为,被宿迁市公 (略) (略) 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0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自 * 年1 月1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 * 万元的智能化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合同须 (略) 在地招 (略) (略) (略) 门备案或中标 (略) (略) 址及方法,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合同额、工程内容等。业绩证明材料 (略) 员诚信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

4.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3月01日09:00至 * 年3月7日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 点击查看>>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 (略) 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 * 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 * 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 点击查看>> ,客服热线: 点击查看>> 0。

5. (略) 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CA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 (略) 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 (略) 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年3月11日 09:30;

6.2 开标地点: (略) 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 点击查看>> )的投标人业 (略) 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 (略) (略) 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 (略) 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 点击查看>>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 (略) (略) 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略) 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 (略) 有限公司

地 址:宿豫区洪泽湖东路9号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5楼

联系人:陈茂清

联系人:王涛

电 话: 点击查看>>

电 话: 点击查看>>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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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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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63.com

E-mail: * q.com

* 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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