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落实浙江帕瓦新能源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第二部分补助资金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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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落实浙江帕瓦新能源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第二部分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诸暨 (略) 关于给予浙江帕 (略) 再造4万吨高性能动力锂电池用三元材料项目扶持政策的意见》(诸政办抄第4号)、《诸暨 (略) 关于给予浙江帕 (略) 再造4万吨高性能动力锂电池用三元材料项目推进工作会议纪要》(会议纪要〔 * 〕3号)和《诸暨 (略) (略) 关于下发浙江帕 (略) (略) 建设资金补助方案的通知》(诸科〔 * 〕29号)相关规定,经审核研究,拟拨付浙江帕瓦新能 (略) 建 (略) 分补助资金,共计 * 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起止时间为 * 年3月8日至 * 年3月14日。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和资金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联系。提出异议应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 (略) 合作成果科,电话: 点击查看>>

  地 址:诸暨市浦阳路 (略) * 室。

诸暨 (略)

* 年3月8日




  根据《诸暨 (略) 关于给予浙江帕 (略) 再造4万吨高性能动力锂电池用三元材料项目扶持政策的意见》(诸政办抄第4号)、《诸暨 (略) 关于给予浙江帕 (略) 再造4万吨高性能动力锂电池用三元材料项目推进工作会议纪要》(会议纪要〔 * 〕3号)和《诸暨 (略) (略) 关于下发浙江帕 (略) (略) 建设资金补助方案的通知》(诸科〔 * 〕29号)相关规定,经审核研究,拟拨付浙江帕瓦新能 (略) 建 (略) 分补助资金,共计 * 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起止时间为 * 年3月8日至 * 年3月14日。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和资金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联系。提出异议应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 (略) 合作成果科,电话: 点击查看>>

  地 址:诸暨市浦阳路 (略) * 室。

诸暨 (略)

* 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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