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医药代表在我院学术推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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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医药代表在我院学术推广的公告

关于暂停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医药 (略) 学术推广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6浏览量:17

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医药代表:

(略) 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即日起暂时停止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医 (略) 进行学术推广活动。 (略) 相关要求,未经报 (略) 区的, (略) (略) 门约谈涉事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并予以警告;第二次发现的,暂停涉事企业的该产品一个季度量;第三次发现的,停止使用该产品, (略) 医药产品购销领域黑名单。

如遇特殊情况, (略) 的,非中高风险地 (略) 监察室报备,并提供24小时内的核酸证明,按照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医药代表医疗机构内拜访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的“三定两有”(定接待时间、定接待地点、定接待人员,有接待流程、有接待记录)原则进行接待。

疫情防控期间如因相关人员违规行为导致疫情传播,造成不良影响,我院将对涉事企业及个人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监督举报电话(监察室):0791- 点击查看>>

(略)

2022年3月16日



关于暂停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医药 (略) 学术推广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6浏览量:17

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医药代表:

(略) 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即日起暂时停止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医 (略) 进行学术推广活动。 (略) 相关要求,未经报 (略) 区的, (略) (略) 门约谈涉事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并予以警告;第二次发现的,暂停涉事企业的该产品一个季度量;第三次发现的,停止使用该产品, (略) 医药产品购销领域黑名单。

如遇特殊情况, (略) 的,非中高风险地 (略) 监察室报备,并提供24小时内的核酸证明,按照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医药代表医疗机构内拜访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的“三定两有”(定接待时间、定接待地点、定接待人员,有接待流程、有接待记录)原则进行接待。

疫情防控期间如因相关人员违规行为导致疫情传播,造成不良影响,我院将对涉事企业及个人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监督举报电话(监察室):0791- 点击查看>>

(略)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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