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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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预算绩效自评 (略) 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豫财效[2022]2号)要求,学校将开展2021年省级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请认真阅读文件要求,做好绩效自评工作。

一、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党中央和省委作出的重大决策,各单位务必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指定专人做好绩效自评工作。省财政厅将对自评情况进行抽查复核,予以通报,并将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略) 绩效管理办法要求, (略) 也将对绩效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登记,适时通报。各单位要对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明确责任,积极落实整改,确保绩效目标保质保量实现。

二、评价对象范围

本次项目绩效自评涉及2021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预算项目,具体项目请检索“绩效评价项目”压缩包中文件。

三、工作内容和要求

各单位需按照归属项目,搜集项目资料并填写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绩效指标值完成情况、偏差度及偏差原因及改正措施等,并对绩效完成情况自我打分(附件1);另需填写项目单位自评总结报告(附件2)。

特别提醒:如果未完成绩效目标或者超出年初设定绩效目标较多(30%及以上)项目单位自评总结报告中需说明项目情况,偏差原因及整改措施。项目资金预算完成 (略) 填写,各单位无需填写。

四、时间安排和报送方式

各相关单位请于4月1日前完成填报并发电 (略) 邮箱: @@@ zuli.edu.cn或微信私信。各单位还需报送加公章或项目负责人签字纸质版一份。

(略) 区办公楼201-1室,联系人:元老师,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附件1 项目绩效目标.zip

附件2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总结报告.docx


(略)

2022年3月21日

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预算绩效自评 (略) 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豫财效[2022]2号)要求,学校将开展2021年省级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请认真阅读文件要求,做好绩效自评工作。

一、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党中央和省委作出的重大决策,各单位务必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指定专人做好绩效自评工作。省财政厅将对自评情况进行抽查复核,予以通报,并将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略) 绩效管理办法要求, (略) 也将对绩效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登记,适时通报。各单位要对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明确责任,积极落实整改,确保绩效目标保质保量实现。

二、评价对象范围

本次项目绩效自评涉及2021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预算项目,具体项目请检索“绩效评价项目”压缩包中文件。

三、工作内容和要求

各单位需按照归属项目,搜集项目资料并填写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绩效指标值完成情况、偏差度及偏差原因及改正措施等,并对绩效完成情况自我打分(附件1);另需填写项目单位自评总结报告(附件2)。

特别提醒:如果未完成绩效目标或者超出年初设定绩效目标较多(30%及以上)项目单位自评总结报告中需说明项目情况,偏差原因及整改措施。项目资金预算完成 (略) 填写,各单位无需填写。

四、时间安排和报送方式

各相关单位请于4月1日前完成填报并发电 (略) 邮箱: @@@ zuli.edu.cn或微信私信。各单位还需报送加公章或项目负责人签字纸质版一份。

(略) 区办公楼201-1室,联系人:元老师,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附件1 项目绩效目标.zip

附件2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总结报告.docx


(略)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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