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轨道办关于公布三防行政责任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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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轨道办关于公布三防行政责任人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深圳市防汛防 (略) 办公室关 (略) 成员和公布三防责任人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今年三防工作,强化三防责任落实,确保我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相关三防工作落实到位。现将我办三防行政责任人电话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龙岗区轨道办三防行政责任人

  龙岗区轨道交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


  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深圳市防汛防 (略) 办公室关 (略) 成员和公布三防责任人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今年三防工作,强化三防责任落实,确保我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相关三防工作落实到位。现将我办三防行政责任人电话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龙岗区轨道办三防行政责任人

  龙岗区轨道交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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