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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调整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略) 教学安排,现将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有关事项进行如下调整:
一、补考时间安排
(一)2018级补考于2022年4月27日至4月29日(第9周)进行。
(二)2019-2020级补考于2022年4月18日至4月29日(第8至9周)进行。
(三)不符合返校条件的补考学生,补考安排另行通知。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符合《 (略) 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第二批学生返校工作的通知》中相关返校条件的补考学生,必须返校参加补考。
(二)符合 (略) 有补考学生需在规定的时间返校,并在校内完成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相应等级健康监测管理后,方可参加此次补考。具体返校时间和有关要求 (略) 的通知为准。
(三)结业生申请回校考试的,需提供相关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健康码及返校承诺书,且近14天没有中 (略) 在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旅居史以及城市异动。相关核酸检测要求如下:
(1)南宁市外来邕的, (略) 在地考前72小时内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次核酸检测时间应至少间隔24小时),方可进校参加考试。
(2)南宁市本地的, (略) 在地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校参加考试。
结业生申请回校考试的相关返校申请手 (略) (略) 教务办公室( (略) :0771- 点击查看>> (财会系)0771- 点击查看>> (工商、经法系) (略) :0771- 点击查看>> (略) :0771- 点击查看>> )。
(四)根据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补考学生须佩戴口罩参加考试。
(五)其他要求参见《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
特此通知。
(略)
2022年4月13日
校属各单位:
(略) 教学安排,现将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有关事项进行如下调整:
一、补考时间安排
(一)2018级补考于2022年4月27日至4月29日(第9周)进行。
(二)2019-2020级补考于2022年4月18日至4月29日(第8至9周)进行。
(三)不符合返校条件的补考学生,补考安排另行通知。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符合《 (略) 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第二批学生返校工作的通知》中相关返校条件的补考学生,必须返校参加补考。
(二)符合 (略) 有补考学生需在规定的时间返校,并在校内完成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相应等级健康监测管理后,方可参加此次补考。具体返校时间和有关要求 (略) 的通知为准。
(三)结业生申请回校考试的,需提供相关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健康码及返校承诺书,且近14天没有中 (略) 在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旅居史以及城市异动。相关核酸检测要求如下:
(1)南宁市外来邕的, (略) 在地考前72小时内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次核酸检测时间应至少间隔24小时),方可进校参加考试。
(2)南宁市本地的, (略) 在地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校参加考试。
结业生申请回校考试的相关返校申请手 (略) (略) 教务办公室( (略) :0771- 点击查看>> (财会系)0771- 点击查看>> (工商、经法系) (略) :0771- 点击查看>> (略) :0771- 点击查看>> )。
(四)根据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补考学生须佩戴口罩参加考试。
(五)其他要求参见《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
特此通知。
(略)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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