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书。
【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法人证明书扫描件。】
2、应答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证明材料: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略) 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书。】
3、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止,至少提供累计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的铜排产品合同业绩(合同标的中须体现“铜排”、“铜牌”、“接地牌”、“接地汇流牌”、“接地汇流排”等相关字眼)。
【证明材料:①总价合同须提供:总价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页、签订时间页)。以总价合同的合同金额、签订时间为准。
②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页、签订时间页)+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扫描件。以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的金额、时间为准。
③以下任一情况均视为无效业绩:A.上述材料提供不全;B.合同/框架合同未体现签订时间;C.合同/框架合同签字盖章页仅有一方盖章或双方均未盖章(如合同明确约定签字并盖章有效的,还须双方签字(签名章)和盖章才算有效业绩);D.仅提供框架合同不提供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E.仅提供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不提供框架合同;F.框架合同无法体现与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的对应关系;H.订单无签章且无其他证明材料加以证明的。
④总价合同/框架合同/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中,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的,以签署日期后者为准;仅体现单方日期的以该日期为准。
⑤制造商应答需提供应答产品的销售业绩,代理商 (略) 代理应答产品的代理销售业绩(代理商与制造商间的销售或服务业绩不纳入统计范围)。】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专业操守,不存在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没有被相 (略) (略) 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不存在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应答截止之日止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事故至今尚未解决的。
【证明材料:(1)《应答人经营状况承诺函》;(2)“国家企业信用查询系统”网站(http:/ 点击查看>> ”)或“信用中国”网站(https:/ 点击查看>> )中的“ (略) 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风险提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黑名单)信息”或“失信惩戒”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屏。3项内容的截屏可分 (略) 查询并组合提供,但提供的截屏须显示查询结论,否则视为无效截图,应答将被否决。或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概述页”及上述信息的明细页(记录信息为0条时无须提供明细页)须提供扫描件。】
5、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应答,如应答方为制造商,则须出具制造商声明函;如应答方为代理商,则须提供制造商开具的项目唯一授权书。(注:同一品牌产品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应答。)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证明材料:须提供《非联合体应答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