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2年在温高校科研院所承担企业委托研发项目奖励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转发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2年在温高校科研院所承担企业委托研发项目奖励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0〕 (略) ) “对承担企业委托研发项目的在温高校、 (略) 所(含新型研发机构),按照企业实际支付项目资金的10%用于奖励课题承担机构和重要贡献人员”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市本级和各区(含功能区)组织开展2022年在 (略) 承担企业委托研发项目奖励经费申报工作。
申报条件(同时满足):
①委托企业为依法在温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法人单位;
②申报时已完成研发内容(结题);
③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且在全国技术合同登记系统完成登记。
申报时间与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5月13日
方式:申报人携带电脑及相关材料(《 (略) 所承担企业研发项目奖励经费申报表》<附件1,纸质>、《研究开发任务履行完毕确认书》<附件2,加盖企业章>、合同书<扫描件>、经费凭证<扫描件>)前往正德楼510登录系统填写提交。
联系人:何智红
电话: 点击查看>>
地址:正德楼510室
附件:
1、温州 (略) 关于开展2022年在 (略) 所承担企业委托研发项目奖励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略)
2022年4月25日
温州 (略) 关于开展2022年在 (略) 所承担企业委托研发项目奖励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各位老师: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0〕 (略) ) “对承担企业委托研发项目的在温高校、 (略) 所(含新型研发机构),按照企业实际支付项目资金的10%用于奖励课题承担机构和重要贡献人员”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市本级和各区(含功能区)组织开展2022年在 (略) 承担企业委托研发项目奖励经费申报工作。
申报条件(同时满足):
①委托企业为依法在温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法人单位;
②申报时已完成研发内容(结题);
③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且在全国技术合同登记系统完成登记。
申报时间与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5月13日
方式:申报人携带电脑及相关材料(《 (略) 所承担企业研发项目奖励经费申报表》<附件1,纸质>、《研究开发任务履行完毕确认书》<附件2,加盖企业章>、合同书<扫描件>、经费凭证<扫描件>)前往正德楼510登录系统填写提交。
联系人:何智红
电话: 点击查看>>
地址:正德楼510室
附件:
1、温州 (略) 关于开展2022年在 (略) 所承担企业委托研发项目奖励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略)
2022年4月25日
温州 (略) 关于开展2022年在 (略) 所承担企业委托研发项目奖励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