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绥安工业区大南坂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BOT项目(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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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绥安工业区大南坂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BOT项目(500,000元)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漳浦县绥安工业区大南坂 (略) 理厂工程 BOT 项目

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一、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点击查看>> 条款“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和金额”现修改为:

1、投标保证金金额: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万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②或③或④种形式提交

①现金形式:本项目不适用

②银行保函形式:允许使用,须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人须提交一份等额的电子银行保函,通过漳州 (略) 网站电子保函平台自行选择任意一家商业银行开具

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 (略) 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略) 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允许使用,须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人须提交一份等额的电子担保保函,通过漳州 (略) 网站电子保函平台自行 (略) 开具

担保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 (略) (略) 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允许使用,须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根据闽建筑〔2020〕8号文要求,原则上使用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见索即付保单。(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须经中国银保监会或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投标保证保险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 (略) (略) 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本项目不适用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函投标保证金凭证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 (略) 分。

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函,下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根据《福建省住房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漳州市住房 (略) 漳州 (略) 管委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保函管理的通知》(漳建筑〔202112号)规定,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函下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保函,不再使用纸质保函。投标电子保函应符合《漳州市工程项目投标电子保函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投标人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电子保函应由具备开展工程担保业务能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略) 、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函应是本项目允许的投标保证金形式之一,办 (略) 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电子保函出具机构开具的投标电子保函格式必须符合《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试行)》要求,电子保函应 (略) 、保函额度等信息,电子保函额度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缴交金额和时间以保函中注明的时间和金额为准;投标人应将经担保保证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保函原件作为投 (略) 分导入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备注:根据闽建筑〔2020〕8号文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函”)的,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 (略) (略) 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略) 。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 (略) 分。

④若组成联合体申请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投标保证金

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鉴于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参加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标段名称)招标的投标,______________(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 7 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6、如采用担保保函,格式如下。

投标保证金

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鉴于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参加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标段名称)招标的投标,______________(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 7 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二、招标文件回复:

问1、根据《特许经营协议》 :第二章第1条 术语定义

建设期:指本协议签署之 (略) 理厂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含试运行期)止的期间,建设期为一(1)年。

运营期:指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含试运行期)起至运营期结束之日止。

试运行期:指 点击查看>> 方与 点击查看>> 方书面确认项目试运行日起至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或阶段环境保护验收之日止。

鉴于上述建设期、试运行期和运营期的定义,即要求项目在建设期内完成环保验收或阶段性环保验收。根据同类项目建设经验,项目在未经竣工验收前一般无法进行通水试运行及后续的环保验收(或阶段性环保验收)。另外,《特许经营协议》中未有相关条款约定本项目可在达到通水试运行条件而未经竣工验收前进行通水试运行,以及在规定期限内出水连续达标排放后申请环保验收(或阶段性环保验收)并最终进入商业运营的约定。

综上:请求招标人予以明确试运行期是否可包含在运营期内?且约定试运行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包括因进水量不足等非 点击查看>> 方原因引起的无法进行环保验收或阶段性环保验收,且在试运行期满3个月后自动转入商业运营)。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2:商业运营的开始时间前后约定不一致:

《特许经营协议》第7.5(1)条约定“ 点击查看>> 方应在工程通过环保验收完成后立即书面通知 点击查看>> 方,申请开始商业运营”;

第9.3(2)约定“ 点击查看>> 方应在环保验收完成后立即书面通知 点击查看>> 方,申请开始商业运营,自通过环保验收或阶段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商业运营期”,(阶段验收后即可进入商业运营)。

综上:关于商业运营的开始时间,第7.5(1)条约定与第9.3(2)约定前后不一致,请招标人予以澄清。并请明确环保验收是否包含阶段性环保验收?

答:《特许经营协议》第7.5(1)条及第9.3(2)条环保验收均含阶段性环保验收。

问3: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第8. 点击查看>> 规定,发生计划内暂停服务, 点击查看>> 方应“ (略) 理 (略) 理能力在计划内暂停服务期间维持不少于 50 % (略) 理能力”,请评估其是否具有可执行性,(若届时进水水量未达到设计负荷,则计划内 (略) 理量恐无法达到不低于设计负荷的50%),否则按照9.10规定, 点击查看>> (略) 理量不足的违约责任的风险。

综上:请招 (略) 的50%是否应为届时实际进水水量的50% (略) 理能力的50%?

答:此处的50%是指实际进水水量的50%。

问4:9.1.4“ (略) 理量”与9.1.6“基本水量”,是否应为同一种意思?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是。

问5: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限内任何时候自有资金不低于投资总额30%不合理

3.2(3) 点击查看>> 方确保在特许经营期内的任何时候,在项目中的自有资金数额高于或等于届时本项目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三十(30%);

根据招标文件,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以及项目设施的运营与维护。项目公司在建设期、运营期、移交期限内已向招标人提交建设履约担保、运营维护担保、移交维修担保,分别承担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维修的担保责任。 (略) 会资本届时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出具项目资本金以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略) 在无法完成融资时的融资责任。 (略) 在特许经营期限内任何时候在项目中自有资金数额高于或等于届本项目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三十(30%), (略) 无法正常使用账户上资金,进而造成项目资金的流动性不足,最终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建设和运营。因此建议招标人明确该条款应予以删除。

答:本条款与建设履约担保、运营维护担保、移交维修担保条款重复,本条款删除。

问6:《特许经营协议》履约保函提交方式存在歧义

3.3约定“ 点击查看>> 方在完成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十(30)日历日内向 点击查看>> 方提供建设履约保函”,而本条款注:(中标人无论是以何种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均应事先经过招标人的同意,并按发包人同意的形式缴交履约保证金)。

答疑: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人提交的建设履约担保可以选择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等方式之一提交,中标人无论是以何种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均应事先经过招标人的同意。

请招标人明确,若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任意一种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是否均予以认可。

答: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任意一种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提交履约担保,均予以认可。

问7:调价机制约定不明

《特许经营协议》9.4.2 特殊调价机制约定“由于法律、法规或规范、税收政策发生变更,如国家或地方污水排放标准 (略) 置标准发生变化,由此造成投资变化的或造成者 (略) 理成本变化的,提高或降低累计超过5%时,按实际增加或减少的单位运行成本和单位投资成 (略) 理服务费单价。因建设期政府补 (略) 理服务费单价调整的另行约定。

此外, 点击查看>> 方要求排放标准提升或工艺改变等,造成工程造价增加及运营成本提高或资本性支出等。”

答疑:上述约定“ 点击查看>> 方要求排放标准提升或工艺改变等,造成工程造价增加及运营成本提高或资本性支出等”未明确该等情形下的调价方式。

请求招标人予以明确:是否此种情形下“按实际增加或减少的单位运行成本和单位投资成本相 (略) 理服务费单价”。

答: 点击查看>> 方要求排放标准提升或工艺改变等,造成工程造价增加及运营成本提高或资本性支出等,按实际增加或减少的单位运行成本和单位投资成本相 (略) 理服务费单价。

问8:调价时间前后约定不一致

《特许经营协议》9.4.1发生调价时,在调价年第一季度开始按调整后价格计算服务费,若调价计算结果确定滞后于这个时间,在计算结果未出之前仍按原价支付,调价计算结果确认后于当季补足。

9.4.3(序号错误, (略) 为9.4.2) 点击查看>> 方未在收到 点击查看>> 方调价申请后的三十(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批复的,核定 (略) 理服务费自 点击查看>> 方提交调价申请满三十(30)个工作日之日起执行,并 (略) 理服务费核定后最近 (略) 理服务费支付时补齐相应款项。

9.4.1约定调价自调价年第一季度开始调整,9.4.3约定调价自调价审核批复(30日内未批复的自申请满三十日开始)执行,二者约定不一致。

答疑:请招标人予以明确澄清:9.4.1是否适用一般调价,9.4.3是否适用特殊调价,且一般调价审核程序是否适用9.4.3规定时间。

答:9.4.1适用一般调价,9.4.3适用特殊调价,一般调价审核程序适用9.4.3规定时间。

问9:根据《招标文件》第12条约定“ (略) 理厂尾水就近排入南侧水系(规划永清溪),经流淌约5km后汇入鹿溪;后期应考虑到南侧永清溪水质水量情况,若永清溪无 (略) 尾水的受纳水体,应考虑将尾水输送至下游鹿溪排放。”

排放口位置存在不确定性将直接影响投资和工期,投标人 (略) 区红线内的投资建设,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就近排放永清溪的费用中标人负责,若需要引至鹿溪排放由招标人负责。

问10:根据《投资框架协议》2.3约定,要求在《投资框架协议》签订后180日内完成项目融资;《特许经营协议》3.4约定,要求在《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后180日内完成项目融资;上述关于融资完成时间约定不一致。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因此融资完成时限应当自《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后180日内完成,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融资完成时限以《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时限为准。

问11:根据《特许经营协议》9.8. (略) 理项 (略) 理,并持续 30 个日历日,由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 (略) 理办法,制订改造方案,经 点击查看>> 方同意后实施,改造费用应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在新的改造方案完成前,按本协议【附件1】的规定调整出水指标,并豁免由此造成 点击查看>> 方的出水水质超标的责任。附件1未见出水指标调整办法,是否仍按附件1排放标准执行,请招标人予以确认。

答:仍按附件1排放标准执行。

问12:前期工作及费用答疑

《可研报告》9.3条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方案体现,拟新建用地范围 (略) 分居民,不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 2018中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故需对其进行拆迁,本次拆迁安置2户。

《特许经营协议》

4.1 点击查看>> 方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用地的征地拆迁相关(征地、动迁及安置、补偿、土地报批及产权手续办理等)前期工作,并向 点击查看>> 方移交没有权属争议,满足开工条件的建设工程项目用地。

点击查看>> 方负责完成本项目的红线外三通(水通、电通、路通)工程和红线内的场地平整。

4.4(1)约定:本项目由 点击查看>> 方完成如下前期工作,包括选址农转用、用地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三通一平等前期工作手续编制的文件,除此之外其它涉 (略) 有前期工 (略) 由 点击查看>> 方负责, 点击查看>> 方不再另行支付。

(3)项目前期工作费用的承担: (略) 成立前政府方已支付的费用, (略) 理厂项目总投资。本项目含招标代 (略) 会方支付,不纳入项目总投资。

《特许经营协议》4.4(3)未明确政府方已支付的费用具体明细(包括未体现拆迁安置2户是否完成,拆迁补偿款是否支付等),且与4.1、4.4(1)矛盾, 请求招标人予以澄清将4.4(3)修改为:(3)项目前期工作费用的承担:本项目政府方负责的前期工作费用, (略) 理厂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招标代 (略) 会方支付,不纳入项目总投资。

答:本项目政府方负责的前期工作费用, (略) 理厂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招标代 (略) 会方支付,不纳入项目总投资。

问13:商业运营日延误答疑

《投资框架协议》7.2.3条 点击查看>> 方原因导致项目未按进度计划完成工程投资建设,以及7.2.4条 点击查看>> 方融资原因造成项目建设延迟,每延误一日的违约金均为5000元。

《特许经营协议》6.4.4 点击查看>> 方导致的竣工延误, 点击查看>> 方的原因导致开始商业运营日的延误,每延误一日的违约金为1万元。

无论什么原因导致建设延迟,一般也将导致竣工延误、开始商业运营日的延误。

请求招标人澄清:如发生建设延误,导致开始商业运营日延误,是否仅按 (略) 罚,不再按照《特许经营协议》开始商业 (略) 罚。

答:因 点击查看>> 方原因发生建设延误,导致开始商业运营日延误的,仅按照《特许经营协议》开始商业 (略) 罚,不再按照《投资框架协议》 (略) 罚。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 (略) 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浦县绥安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市 (略)

20220429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漳浦县绥安工业区大南坂 (略) 理厂工程 BOT 项目

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一、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点击查看>> 条款“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和金额”现修改为:

1、投标保证金金额: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万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②或③或④种形式提交

①现金形式:本项目不适用

②银行保函形式:允许使用,须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人须提交一份等额的电子银行保函,通过漳州 (略) 网站电子保函平台自行选择任意一家商业银行开具

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 (略) 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略) 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允许使用,须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人须提交一份等额的电子担保保函,通过漳州 (略) 网站电子保函平台自行 (略) 开具

担保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 (略) (略) 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允许使用,须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根据闽建筑〔2020〕8号文要求,原则上使用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见索即付保单。(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须经中国银保监会或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投标保证保险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 (略) (略) 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本项目不适用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函投标保证金凭证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 (略) 分。

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函,下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根据《福建省住房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漳州市住房 (略) 漳州 (略) 管委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保函管理的通知》(漳建筑〔202112号)规定,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函下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保函,不再使用纸质保函。投标电子保函应符合《漳州市工程项目投标电子保函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投标人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电子保函应由具备开展工程担保业务能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略) 、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函应是本项目允许的投标保证金形式之一,办 (略) 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电子保函出具机构开具的投标电子保函格式必须符合《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试行)》要求,电子保函应 (略) 、保函额度等信息,电子保函额度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缴交金额和时间以保函中注明的时间和金额为准;投标人应将经担保保证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保函原件作为投 (略) 分导入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备注:根据闽建筑〔2020〕8号文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函”)的,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 (略) (略) 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略) 。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 (略) 分。

④若组成联合体申请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投标保证金

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鉴于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参加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标段名称)招标的投标,______________(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 7 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6、如采用担保保函,格式如下。

投标保证金

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鉴于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参加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标段名称)招标的投标,______________(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 7 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二、招标文件回复:

问1、根据《特许经营协议》 :第二章第1条 术语定义

建设期:指本协议签署之 (略) 理厂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含试运行期)止的期间,建设期为一(1)年。

运营期:指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含试运行期)起至运营期结束之日止。

试运行期:指 点击查看>> 方与 点击查看>> 方书面确认项目试运行日起至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或阶段环境保护验收之日止。

鉴于上述建设期、试运行期和运营期的定义,即要求项目在建设期内完成环保验收或阶段性环保验收。根据同类项目建设经验,项目在未经竣工验收前一般无法进行通水试运行及后续的环保验收(或阶段性环保验收)。另外,《特许经营协议》中未有相关条款约定本项目可在达到通水试运行条件而未经竣工验收前进行通水试运行,以及在规定期限内出水连续达标排放后申请环保验收(或阶段性环保验收)并最终进入商业运营的约定。

综上:请求招标人予以明确试运行期是否可包含在运营期内?且约定试运行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包括因进水量不足等非 点击查看>> 方原因引起的无法进行环保验收或阶段性环保验收,且在试运行期满3个月后自动转入商业运营)。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2:商业运营的开始时间前后约定不一致:

《特许经营协议》第7.5(1)条约定“ 点击查看>> 方应在工程通过环保验收完成后立即书面通知 点击查看>> 方,申请开始商业运营”;

第9.3(2)约定“ 点击查看>> 方应在环保验收完成后立即书面通知 点击查看>> 方,申请开始商业运营,自通过环保验收或阶段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商业运营期”,(阶段验收后即可进入商业运营)。

综上:关于商业运营的开始时间,第7.5(1)条约定与第9.3(2)约定前后不一致,请招标人予以澄清。并请明确环保验收是否包含阶段性环保验收?

答:《特许经营协议》第7.5(1)条及第9.3(2)条环保验收均含阶段性环保验收。

问3: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第8. 点击查看>> 规定,发生计划内暂停服务, 点击查看>> 方应“ (略) 理 (略) 理能力在计划内暂停服务期间维持不少于 50 % (略) 理能力”,请评估其是否具有可执行性,(若届时进水水量未达到设计负荷,则计划内 (略) 理量恐无法达到不低于设计负荷的50%),否则按照9.10规定, 点击查看>> (略) 理量不足的违约责任的风险。

综上:请招 (略) 的50%是否应为届时实际进水水量的50% (略) 理能力的50%?

答:此处的50%是指实际进水水量的50%。

问4:9.1.4“ (略) 理量”与9.1.6“基本水量”,是否应为同一种意思?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是。

问5: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限内任何时候自有资金不低于投资总额30%不合理

3.2(3) 点击查看>> 方确保在特许经营期内的任何时候,在项目中的自有资金数额高于或等于届时本项目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三十(30%);

根据招标文件,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以及项目设施的运营与维护。项目公司在建设期、运营期、移交期限内已向招标人提交建设履约担保、运营维护担保、移交维修担保,分别承担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维修的担保责任。 (略) 会资本届时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出具项目资本金以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略) 在无法完成融资时的融资责任。 (略) 在特许经营期限内任何时候在项目中自有资金数额高于或等于届本项目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三十(30%), (略) 无法正常使用账户上资金,进而造成项目资金的流动性不足,最终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建设和运营。因此建议招标人明确该条款应予以删除。

答:本条款与建设履约担保、运营维护担保、移交维修担保条款重复,本条款删除。

问6:《特许经营协议》履约保函提交方式存在歧义

3.3约定“ 点击查看>> 方在完成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十(30)日历日内向 点击查看>> 方提供建设履约保函”,而本条款注:(中标人无论是以何种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均应事先经过招标人的同意,并按发包人同意的形式缴交履约保证金)。

答疑: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人提交的建设履约担保可以选择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等方式之一提交,中标人无论是以何种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均应事先经过招标人的同意。

请招标人明确,若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任意一种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是否均予以认可。

答: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任意一种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提交履约担保,均予以认可。

问7:调价机制约定不明

《特许经营协议》9.4.2 特殊调价机制约定“由于法律、法规或规范、税收政策发生变更,如国家或地方污水排放标准 (略) 置标准发生变化,由此造成投资变化的或造成者 (略) 理成本变化的,提高或降低累计超过5%时,按实际增加或减少的单位运行成本和单位投资成 (略) 理服务费单价。因建设期政府补 (略) 理服务费单价调整的另行约定。

此外, 点击查看>> 方要求排放标准提升或工艺改变等,造成工程造价增加及运营成本提高或资本性支出等。”

答疑:上述约定“ 点击查看>> 方要求排放标准提升或工艺改变等,造成工程造价增加及运营成本提高或资本性支出等”未明确该等情形下的调价方式。

请求招标人予以明确:是否此种情形下“按实际增加或减少的单位运行成本和单位投资成本相 (略) 理服务费单价”。

答: 点击查看>> 方要求排放标准提升或工艺改变等,造成工程造价增加及运营成本提高或资本性支出等,按实际增加或减少的单位运行成本和单位投资成本相 (略) 理服务费单价。

问8:调价时间前后约定不一致

《特许经营协议》9.4.1发生调价时,在调价年第一季度开始按调整后价格计算服务费,若调价计算结果确定滞后于这个时间,在计算结果未出之前仍按原价支付,调价计算结果确认后于当季补足。

9.4.3(序号错误, (略) 为9.4.2) 点击查看>> 方未在收到 点击查看>> 方调价申请后的三十(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批复的,核定 (略) 理服务费自 点击查看>> 方提交调价申请满三十(30)个工作日之日起执行,并 (略) 理服务费核定后最近 (略) 理服务费支付时补齐相应款项。

9.4.1约定调价自调价年第一季度开始调整,9.4.3约定调价自调价审核批复(30日内未批复的自申请满三十日开始)执行,二者约定不一致。

答疑:请招标人予以明确澄清:9.4.1是否适用一般调价,9.4.3是否适用特殊调价,且一般调价审核程序是否适用9.4.3规定时间。

答:9.4.1适用一般调价,9.4.3适用特殊调价,一般调价审核程序适用9.4.3规定时间。

问9:根据《招标文件》第12条约定“ (略) 理厂尾水就近排入南侧水系(规划永清溪),经流淌约5km后汇入鹿溪;后期应考虑到南侧永清溪水质水量情况,若永清溪无 (略) 尾水的受纳水体,应考虑将尾水输送至下游鹿溪排放。”

排放口位置存在不确定性将直接影响投资和工期,投标人 (略) 区红线内的投资建设,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就近排放永清溪的费用中标人负责,若需要引至鹿溪排放由招标人负责。

问10:根据《投资框架协议》2.3约定,要求在《投资框架协议》签订后180日内完成项目融资;《特许经营协议》3.4约定,要求在《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后180日内完成项目融资;上述关于融资完成时间约定不一致。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因此融资完成时限应当自《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后180日内完成,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融资完成时限以《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时限为准。

问11:根据《特许经营协议》9.8. (略) 理项 (略) 理,并持续 30 个日历日,由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 (略) 理办法,制订改造方案,经 点击查看>> 方同意后实施,改造费用应由 点击查看>> 方承担。在新的改造方案完成前,按本协议【附件1】的规定调整出水指标,并豁免由此造成 点击查看>> 方的出水水质超标的责任。附件1未见出水指标调整办法,是否仍按附件1排放标准执行,请招标人予以确认。

答:仍按附件1排放标准执行。

问12:前期工作及费用答疑

《可研报告》9.3条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方案体现,拟新建用地范围 (略) 分居民,不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 2018中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故需对其进行拆迁,本次拆迁安置2户。

《特许经营协议》

4.1 点击查看>> 方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用地的征地拆迁相关(征地、动迁及安置、补偿、土地报批及产权手续办理等)前期工作,并向 点击查看>> 方移交没有权属争议,满足开工条件的建设工程项目用地。

点击查看>> 方负责完成本项目的红线外三通(水通、电通、路通)工程和红线内的场地平整。

4.4(1)约定:本项目由 点击查看>> 方完成如下前期工作,包括选址农转用、用地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三通一平等前期工作手续编制的文件,除此之外其它涉 (略) 有前期工 (略) 由 点击查看>> 方负责, 点击查看>> 方不再另行支付。

(3)项目前期工作费用的承担: (略) 成立前政府方已支付的费用, (略) 理厂项目总投资。本项目含招标代 (略) 会方支付,不纳入项目总投资。

《特许经营协议》4.4(3)未明确政府方已支付的费用具体明细(包括未体现拆迁安置2户是否完成,拆迁补偿款是否支付等),且与4.1、4.4(1)矛盾, 请求招标人予以澄清将4.4(3)修改为:(3)项目前期工作费用的承担:本项目政府方负责的前期工作费用, (略) 理厂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招标代 (略) 会方支付,不纳入项目总投资。

答:本项目政府方负责的前期工作费用, (略) 理厂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招标代 (略) 会方支付,不纳入项目总投资。

问13:商业运营日延误答疑

《投资框架协议》7.2.3条 点击查看>> 方原因导致项目未按进度计划完成工程投资建设,以及7.2.4条 点击查看>> 方融资原因造成项目建设延迟,每延误一日的违约金均为5000元。

《特许经营协议》6.4.4 点击查看>> 方导致的竣工延误, 点击查看>> 方的原因导致开始商业运营日的延误,每延误一日的违约金为1万元。

无论什么原因导致建设延迟,一般也将导致竣工延误、开始商业运营日的延误。

请求招标人澄清:如发生建设延误,导致开始商业运营日延误,是否仅按 (略) 罚,不再按照《特许经营协议》开始商业 (略) 罚。

答:因 点击查看>> 方原因发生建设延误,导致开始商业运营日延误的,仅按照《特许经营协议》开始商业 (略) 罚,不再按照《投资框架协议》 (略) 罚。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 (略) 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浦县绥安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市 (略)

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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