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红十字会博爱家园及官微运营招标公告
长丰县红十字会博爱家园及官微运营招标公告
为加强我县博爱家园项目和红十 (略) (一下统称:官微)运营管理,长丰县红 (略) 会公 (略) 要求资格,并能提供项目服务的单位参加本次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博爱家园项目是长丰县红十 (略) 区开展的以“ (略) 区治理、 (略) 区能力、 (略) 区发展”为目标,以“防灾减灾、健康促进、生计发展、人道传播”为主要内容的人道公益项目,共有 (略) 区、朱巷镇镇北村、双凤 (略) 区、双 (略) 区4个博爱家园项目点。官微属于长丰县红十字 (略) 。
1.1.1 招标内容:长丰县红十字会博爱家园及官微项目运营;
1.1.2 服务周期: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
1.1.3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十日内, 点击查看>> 方付40%,中期评估后合格付40%(含评估费);末期评估后合格付20%(含评估费);
1.1.4 项目经费:费用不超过 点击查看>> .00元(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万 点击查看>> 万元整);
1.1.5 安 (略) 工
1.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长丰县红十字会博爱家园和官微运营项目,具体详见主要项目内容要求。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略) 门 (略) 门 (略) 会组织;
2.2 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合格;
2.3 内部管理、财务管理规范;
2.4 具有良好的信誉 (略) 需的资质和能力;
2.5 社会组织评估等级3A及以上优先考虑;
2.6 在本次评选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略) (略) 罚;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投标人须知
3.1 项目实施组织过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
3.2 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组织,否则我单位有权中止合同;
3.3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否则视为放弃本项目的投标;
3.4 招标单位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3.5 投标人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单位联系,我们将尽快予以答复;
3.6 本文件还需提供的其它资料,见附件的具体要求;
3.7 中标候选人在公示五个工作日后应及时办理中标通知书;
3.8 投标 (略) 提供的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4.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资料(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按以下顺序装订投标文件)
4.1 投标文件目录
4.2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详见附件4)
4.3 投标报价书(见附件5)
4.4 投标人(单位)简介及优势等
4.5投标人(单位)服务承诺书(附件6)
4.6具备有效的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7投标人服务方案内容
4.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有效资料
4.9招标文件要求的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效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5月6日-2022年5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5.2 递交地点:长丰县红十字会(地址:长丰 (略) 综合办公楼10楼1015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 开标时间和公示结果
开标时间:适时开标,2022年5月17日前公示中标结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丰县红十字会联系人:袁祖庆
联系电话:0551- 点击查看>>
2022年5月5日
为加强我县博爱家园项目和红十 (略) (一下统称:官微)运营管理,长丰县红 (略) 会公 (略) 要求资格,并能提供项目服务的单位参加本次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博爱家园项目是长丰县红十 (略) 区开展的以“ (略) 区治理、 (略) 区能力、 (略) 区发展”为目标,以“防灾减灾、健康促进、生计发展、人道传播”为主要内容的人道公益项目,共有 (略) 区、朱巷镇镇北村、双凤 (略) 区、双 (略) 区4个博爱家园项目点。官微属于长丰县红十字 (略) 。
1.1.1 招标内容:长丰县红十字会博爱家园及官微项目运营;
1.1.2 服务周期: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
1.1.3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十日内, 点击查看>> 方付40%,中期评估后合格付40%(含评估费);末期评估后合格付20%(含评估费);
1.1.4 项目经费:费用不超过 点击查看>> .00元(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万 点击查看>> 万元整);
1.1.5 安 (略) 工
1.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长丰县红十字会博爱家园和官微运营项目,具体详见主要项目内容要求。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略) 门 (略) 门 (略) 会组织;
2.2 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合格;
2.3 内部管理、财务管理规范;
2.4 具有良好的信誉 (略) 需的资质和能力;
2.5 社会组织评估等级3A及以上优先考虑;
2.6 在本次评选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略) (略) 罚;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投标人须知
3.1 项目实施组织过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
3.2 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组织,否则我单位有权中止合同;
3.3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否则视为放弃本项目的投标;
3.4 招标单位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3.5 投标人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单位联系,我们将尽快予以答复;
3.6 本文件还需提供的其它资料,见附件的具体要求;
3.7 中标候选人在公示五个工作日后应及时办理中标通知书;
3.8 投标 (略) 提供的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4.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资料(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按以下顺序装订投标文件)
4.1 投标文件目录
4.2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详见附件4)
4.3 投标报价书(见附件5)
4.4 投标人(单位)简介及优势等
4.5投标人(单位)服务承诺书(附件6)
4.6具备有效的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7投标人服务方案内容
4.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有效资料
4.9招标文件要求的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效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5月6日-2022年5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5.2 递交地点:长丰县红十字会(地址:长丰 (略) 综合办公楼10楼1015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 开标时间和公示结果
开标时间:适时开标,2022年5月17日前公示中标结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丰县红十字会联系人:袁祖庆
联系电话:0551- 点击查看>>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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