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关于开展江门市地名文化宣传招标公告
民政局关于开展江门市地名文化宣传招标公告
我局开展江门市地名文化宣传项目采用网上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单位,按照相应的要求提交资料,并进行报价。
一、项目概况与内容
1、项目名称:江门市地名文化宣传
2、项目内容:以编辑文稿并录制音频的方式,生动形象地讲述江门侨乡40个地名故事,同时通过在有关平台转发,形成宣传矩阵,扩大影响力。
3、项目标价:8万元人民币
4、项目期限:自2022年5月起至2022年12月15日止。
二、项目需求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地名文化的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讲好地名文化故事,让地名文化深入人心,为江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新型城镇化、旅游产业发展提供文化软实力和正能量,我局在今年开展江门市地名文化宣传活动。活动通过邀请江门本地有一定影响力的文艺大咖,以编辑文稿并录制音频的方式,绘声绘色地讲述江门侨乡地名故事,让独具五邑文化特色的地名故事活起来,绽放光彩,让听众的耳朵跟随着去领略五邑地名文化,同时通过在相关平台转发,形成宣传矩阵,扩大影响力。
三、工作任务
1、协助挑选40个江门地名故事
2、对选定的地名故事进行文稿编辑
3、召集江门本地名嘴或大咖录制音频
4、官 (略) 及环球网等其他多媒体平台投放
四、供应方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 (略) 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具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有多年为机关、事业单位推广文化宣传等经验;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转包、分包。
五、报价要求
(一)报价时应提供以下文件:
1、项目总报价及项目实施方案(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报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非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书,并提供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联系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报价人利润。由报价单位自行测算报价,一经选用,项目报价总价作为报价单位与询价单位签订合同的最高金额;报价单位的报价,应是本项目范围和文件及 (略) 列的 (略) (略) ,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三)报价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六、报送方式
统一接收纸质报价材料,材料需密封,否则 (略) 有权拒收。收件地址:江门市 (略) (略) 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科,联系人:周先生,电话:0750- 点击查看>> 。
七、报送时间
报价单位需在2022年5月7日(含5月7日)前将报价材料送达。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八、评选方式
(一)由 (略) 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组成评选小组,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报价单位条件、报价要求和实际响应报价情况等,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并推荐评审结果。评审结果按 (略) 有关规定呈批审定。
(二)本次询价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项目采购评分表
我局开展江门市地名文化宣传项目采用网上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单位,按照相应的要求提交资料,并进行报价。
一、项目概况与内容
1、项目名称:江门市地名文化宣传
2、项目内容:以编辑文稿并录制音频的方式,生动形象地讲述江门侨乡40个地名故事,同时通过在有关平台转发,形成宣传矩阵,扩大影响力。
3、项目标价:8万元人民币
4、项目期限:自2022年5月起至2022年12月15日止。
二、项目需求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地名文化的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讲好地名文化故事,让地名文化深入人心,为江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新型城镇化、旅游产业发展提供文化软实力和正能量,我局在今年开展江门市地名文化宣传活动。活动通过邀请江门本地有一定影响力的文艺大咖,以编辑文稿并录制音频的方式,绘声绘色地讲述江门侨乡地名故事,让独具五邑文化特色的地名故事活起来,绽放光彩,让听众的耳朵跟随着去领略五邑地名文化,同时通过在相关平台转发,形成宣传矩阵,扩大影响力。
三、工作任务
1、协助挑选40个江门地名故事
2、对选定的地名故事进行文稿编辑
3、召集江门本地名嘴或大咖录制音频
4、官 (略) 及环球网等其他多媒体平台投放
四、供应方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 (略) 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具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有多年为机关、事业单位推广文化宣传等经验;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转包、分包。
五、报价要求
(一)报价时应提供以下文件:
1、项目总报价及项目实施方案(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报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非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书,并提供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联系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报价人利润。由报价单位自行测算报价,一经选用,项目报价总价作为报价单位与询价单位签订合同的最高金额;报价单位的报价,应是本项目范围和文件及 (略) 列的 (略) (略) ,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三)报价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六、报送方式
统一接收纸质报价材料,材料需密封,否则 (略) 有权拒收。收件地址:江门市 (略) (略) 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科,联系人:周先生,电话:0750- 点击查看>> 。
七、报送时间
报价单位需在2022年5月7日(含5月7日)前将报价材料送达。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八、评选方式
(一)由 (略) 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组成评选小组,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报价单位条件、报价要求和实际响应报价情况等,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并推荐评审结果。评审结果按 (略) 有关规定呈批审定。
(二)本次询价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项目采购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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