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关于颁发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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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关于颁发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招标公告

根据《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 (略) 通告》和《 (略) 关于暂缓颁发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相关内容,现就苏州市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事项公告如下:

一、证书颁发对象

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已在苏州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含现役军人)。

二、证书颁发方式

实行网上预约,现场颁发的方式(申领人员即日起 (略) 网站证书领取预约通道https:/ 点击查看>> 进行预约, (略) 预约的具体时间段至现场领取证书)。

三、证书颁发安排

为方便申领人员能就近领取,免除奔波之累,我局除在苏州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 (略) 开设颁证窗口以外,还将组织人员赴申 (略) 在地及经常居住地较为集中的常熟市、张家港市、昆山市、太仓市和吴江区进行颁证。

(一)中心窗口颁证

1、颁证时间:5月13日至5月20日(双休日正常办理),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2、颁证地点:苏州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 (略) ( (略) (略) 燃气大厦706室);

3、颁证对象:不包括已经登记申请在常熟市、张家港

市、昆山市、太仓市和吴江区申领的人员。

(二)增设便民窗口颁证

颁发对象为已经向苏州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 (略) 登记申请在常熟市、张家港市、昆山市、太仓市和吴江区申领的人员。

常熟市

(1)时间:5月16日

上午10:30-11:30,下午1:30-4:30;

(2)地点: (略) ( (略) (略) )二楼会议室。

张家港市

(1)时间:5月17日

上午10:30-11:30,下午1:30-4:30;

(2)地点:张 (略) (港城 (略) )南 (略) 会议室。

吴江区

(1)时间:5月18日

上午10:30-11:30,下午1:30-4:30;

(2)地点:吴江 (略) ( (略) (略) )一楼大厅。

太仓市

(1)时间:5月19日

下午1:30-4:30;

(2)地点: (略) (县 (略) )6B0716会议室(特别提醒进入 (略) 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昆山市

(1)时间:5月20日

上午10:30-11:30,下午1:30-4:30;

(2)地点:昆山市西 (略) ( (略) (略) )B座426室(特别提醒进入昆山 (略) 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有关注意事项

1、申领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证书,不得委托他人代领;在中心窗口或增设的 (略) 规定的颁证日期内无法前来领证的人员,其证书将由苏州市国家统一法律职 (略) 统一保管,可待集中颁证结束后提 (略) 另行预约领取。

2、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前期未前往现场(苏州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 (略) )提交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的人员,领证时须一并提交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原件(具体详见《 (略) 关于法律职业资格现场审核有关事项的公告》及经审核后电话通知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

3、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防止人员聚集,申领人员 (略) 预约的时间前往现场领取证书,不得提前或推迟领取;须全程佩戴口罩,入场前接受体温测量,出示“苏康码”绿码、“行程卡”绿色且不带“*”电子健康证明及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外市旅居史人员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政策满足可流动条件后方可前往,具体可查阅微信 (略) 客户端“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中的“进入苏州”相关要求。其他未尽事项按省、市疫情防控最新工作要求执行。

4、如还未向苏州市国家统一法律职 (略) 登记申请在常熟市、张家港市、昆山市、太仓市和吴江区领证的,但仍需选择在上述地区申领的人员,可于5月15日上午11:30前致电苏州市国家统一法律职 (略) 告知姓名和法律职业 (略) 后四位进行登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现场提交材料时已登记人员无需再重复登记。

5、因疫情影响,尚有98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略) (所涉及人员名单请查阅附件),请所涉人员耐心等待;后期证书一旦送达我们将第一时间电话通知领证,请保持手机畅通。

6、本公告内容事项如有变化我们将第一时间通过 (略) 网站、苏州司法行 (略) 和手机短信发布相关信息,请予以密切关注。

7、苏州市国家统一法律职 (略) 联系电话:

0512-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 (略)


2022年5月11日

根据《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 (略) 通告》和《 (略) 关于暂缓颁发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相关内容,现就苏州市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事项公告如下:

一、证书颁发对象

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已在苏州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含现役军人)。

二、证书颁发方式

实行网上预约,现场颁发的方式(申领人员即日起 (略) 网站证书领取预约通道https:/ 点击查看>> 进行预约, (略) 预约的具体时间段至现场领取证书)。

三、证书颁发安排

为方便申领人员能就近领取,免除奔波之累,我局除在苏州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 (略) 开设颁证窗口以外,还将组织人员赴申 (略) 在地及经常居住地较为集中的常熟市、张家港市、昆山市、太仓市和吴江区进行颁证。

(一)中心窗口颁证

1、颁证时间:5月13日至5月20日(双休日正常办理),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2、颁证地点:苏州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 (略) ( (略) (略) 燃气大厦706室);

3、颁证对象:不包括已经登记申请在常熟市、张家港

市、昆山市、太仓市和吴江区申领的人员。

(二)增设便民窗口颁证

颁发对象为已经向苏州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 (略) 登记申请在常熟市、张家港市、昆山市、太仓市和吴江区申领的人员。

常熟市

(1)时间:5月16日

上午10:30-11:30,下午1:30-4:30;

(2)地点: (略) ( (略) (略) )二楼会议室。

张家港市

(1)时间:5月17日

上午10:30-11:30,下午1:30-4:30;

(2)地点:张 (略) (港城 (略) )南 (略) 会议室。

吴江区

(1)时间:5月18日

上午10:30-11:30,下午1:30-4:30;

(2)地点:吴江 (略) ( (略) (略) )一楼大厅。

太仓市

(1)时间:5月19日

下午1:30-4:30;

(2)地点: (略) (县 (略) )6B0716会议室(特别提醒进入 (略) 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昆山市

(1)时间:5月20日

上午10:30-11:30,下午1:30-4:30;

(2)地点:昆山市西 (略) ( (略) (略) )B座426室(特别提醒进入昆山 (略) 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有关注意事项

1、申领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证书,不得委托他人代领;在中心窗口或增设的 (略) 规定的颁证日期内无法前来领证的人员,其证书将由苏州市国家统一法律职 (略) 统一保管,可待集中颁证结束后提 (略) 另行预约领取。

2、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前期未前往现场(苏州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 (略) )提交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的人员,领证时须一并提交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原件(具体详见《 (略) 关于法律职业资格现场审核有关事项的公告》及经审核后电话通知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

3、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防止人员聚集,申领人员 (略) 预约的时间前往现场领取证书,不得提前或推迟领取;须全程佩戴口罩,入场前接受体温测量,出示“苏康码”绿码、“行程卡”绿色且不带“*”电子健康证明及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外市旅居史人员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政策满足可流动条件后方可前往,具体可查阅微信 (略) 客户端“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中的“进入苏州”相关要求。其他未尽事项按省、市疫情防控最新工作要求执行。

4、如还未向苏州市国家统一法律职 (略) 登记申请在常熟市、张家港市、昆山市、太仓市和吴江区领证的,但仍需选择在上述地区申领的人员,可于5月15日上午11:30前致电苏州市国家统一法律职 (略) 告知姓名和法律职业 (略) 后四位进行登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现场提交材料时已登记人员无需再重复登记。

5、因疫情影响,尚有98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略) (所涉及人员名单请查阅附件),请所涉人员耐心等待;后期证书一旦送达我们将第一时间电话通知领证,请保持手机畅通。

6、本公告内容事项如有变化我们将第一时间通过 (略) 网站、苏州司法行 (略) 和手机短信发布相关信息,请予以密切关注。

7、苏州市国家统一法律职 (略) 联系电话:

0512-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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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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