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智计划资助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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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海智计划资助招标公告





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院所科协,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协,中国科协海智计划工作基地、湖北海智(离岸创新) (略) :

为深入实施中国科协海智计划,助力“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构 (略) ,推动我省海智工作提质增效,更好地服务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服务“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 (略) ,促进湖北科技强省和人才强省建设。现就申报2022年省科协海智计划资助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国际学术交流活动(论坛);

(二)海外人才、技术 (略) 演(竞赛)等相关活动;

(三)“ (略) ”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活动。

二、资助额度及履行期限

(一)资助额度

(略) 分资助,省科协对于入选项目视情给予不同额度的经费支持,单个项目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重点项目资助不超过20万元。

(二)履行期限

资助项目须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三、申报资格

(一)申请单位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企业、 (略) 所科协;

2、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协(可依托具有法人资格的载体单位);

3、中国科协海智计划工作基地、湖北海智(离岸创新) (略)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 (略) 可依托具有法人资格的载体单位);

4、“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所在地科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

1、受到相 (略) (略) 罚的;

2、已获得省科协资助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未按要求完成省科协往年资助或委托项目的。

四、申报评审流程

(一)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

(二)省科协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拟定资助项目及资助金额,进行网上公示。

五、经费拨付与使用要求

(一)入选单位接到资助项目入选通知10日内,须与省科协签订项目资助合同,并按要求提供对公账户、发票或省科协财务认可的资金往来结算票据,进行拨付。

(二)资助经费需在项目申请书和资助合同中写明的范围内支出,符合财务相关规定,不得超标支出。资助经费需在资助合同规定时间内支出完毕。

(三)项目申报单位需为资助项目的主办或承办单位,原则上禁止“以拨代支”。

六、绩效评估

(一)省科协负责对项目的完成情况、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略) 理意见,限期整改。

(二)项目结束30天内向省科协提交项目验收申请、项目总结报告、经费使用明细、发票复印件等和体现项目成果的有关材料(视频或图片、新闻报道及参会人员信息)。

七、申报方式及期限

请申报单位于2022年6月5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一式三份)报送 (略) ,电子版发至邮箱: @@@ 63.com。

联系人:邓辰燕安明山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 (略) 9号

附:《湖北省科协海智计划资助项目申报书》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5月11日






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院所科协,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协,中国科协海智计划工作基地、湖北海智(离岸创新) (略) :

为深入实施中国科协海智计划,助力“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构 (略) ,推动我省海智工作提质增效,更好地服务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服务“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 (略) ,促进湖北科技强省和人才强省建设。现就申报2022年省科协海智计划资助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国际学术交流活动(论坛);

(二)海外人才、技术 (略) 演(竞赛)等相关活动;

(三)“ (略) ”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活动。

二、资助额度及履行期限

(一)资助额度

(略) 分资助,省科协对于入选项目视情给予不同额度的经费支持,单个项目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重点项目资助不超过20万元。

(二)履行期限

资助项目须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三、申报资格

(一)申请单位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企业、 (略) 所科协;

2、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协(可依托具有法人资格的载体单位);

3、中国科协海智计划工作基地、湖北海智(离岸创新) (略)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 (略) 可依托具有法人资格的载体单位);

4、“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所在地科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

1、受到相 (略) (略) 罚的;

2、已获得省科协资助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未按要求完成省科协往年资助或委托项目的。

四、申报评审流程

(一)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

(二)省科协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拟定资助项目及资助金额,进行网上公示。

五、经费拨付与使用要求

(一)入选单位接到资助项目入选通知10日内,须与省科协签订项目资助合同,并按要求提供对公账户、发票或省科协财务认可的资金往来结算票据,进行拨付。

(二)资助经费需在项目申请书和资助合同中写明的范围内支出,符合财务相关规定,不得超标支出。资助经费需在资助合同规定时间内支出完毕。

(三)项目申报单位需为资助项目的主办或承办单位,原则上禁止“以拨代支”。

六、绩效评估

(一)省科协负责对项目的完成情况、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略) 理意见,限期整改。

(二)项目结束30天内向省科协提交项目验收申请、项目总结报告、经费使用明细、发票复印件等和体现项目成果的有关材料(视频或图片、新闻报道及参会人员信息)。

七、申报方式及期限

请申报单位于2022年6月5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一式三份)报送 (略) ,电子版发至邮箱: @@@ 63.com。

联系人:邓辰燕安明山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 (略) 9号

附:《湖北省科协海智计划资助项目申报书》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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