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新河镇市民大道路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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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新河镇市民大道路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新河 (略) 灯建设工程已由温岭市 (略)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镇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本工程为温岭市新河 (略) 灯建设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河镇政府前共65套双挑 (略) 灯,相应配套的电缆及配管、配电箱、电缆井等安装。

2.1.2本工程造价: 点击查看>>

2.1.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略) 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点击查看>> 级以上(含 点击查看>> 级)注册建造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26上午8前登入温岭市公 (略) 网站(http:/ 点击查看>> )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未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报名方法请查看附件温岭市镇(街道)网上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更新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5月25日12:0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5月26日14:30时,地点为新河 (略) 二楼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汇入指定账户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为尽快退回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请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招标文件中的(附件四)“投标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

5.4本项目网上报名资料须与纸质投标资料一致,否 (略) 理。

5.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会议,并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有)等身份证明原件,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未到场签字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岭市公 (略) 网站(http:/ 点击查看>>浙江 (略) 网站(http:/ 点击查看>>公开发布。

  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颜云才

电 话: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地址:温 (略) 鞋业大厦19楼

联 系 人:王佳伟

电 话: 点击查看>>

温馨提示:

1、各投标人限派 1 名代表参加现场投标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投标单位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所派人员应为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对故意隐瞒个人健康状况、出行信息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2、参与投标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出示浙江健康码、行程卡,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
3、防疫要求,参与投标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暂不接受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及 (略) 人员进入会场。
4、防控要求按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防疫相关措施执行。
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响应我市相关疫情防控政策,减少人员聚集,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新河 (略) 灯建设工程已由温岭市 (略)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镇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本工程为温岭市新河 (略) 灯建设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河镇政府前共65套双挑 (略) 灯,相应配套的电缆及配管、配电箱、电缆井等安装。

2.1.2本工程造价: 点击查看>>

2.1.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略) 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点击查看>> 级以上(含 点击查看>> 级)注册建造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26上午8前登入温岭市公 (略) 网站(http:/ 点击查看>> )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未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报名方法请查看附件温岭市镇(街道)网上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更新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5月25日12:0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5月26日14:30时,地点为新河 (略) 二楼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汇入指定账户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为尽快退回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请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招标文件中的(附件四)“投标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

5.4本项目网上报名资料须与纸质投标资料一致,否 (略) 理。

5.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会议,并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有)等身份证明原件,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未到场签字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岭市公 (略) 网站(http:/ 点击查看>>浙江 (略) 网站(http:/ 点击查看>>公开发布。

  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颜云才

电 话: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地址:温 (略) 鞋业大厦19楼

联 系 人:王佳伟

电 话: 点击查看>>

温馨提示:

1、各投标人限派 1 名代表参加现场投标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投标单位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所派人员应为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对故意隐瞒个人健康状况、出行信息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2、参与投标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出示浙江健康码、行程卡,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
3、防疫要求,参与投标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暂不接受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及 (略) 人员进入会场。
4、防控要求按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防疫相关措施执行。
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响应我市相关疫情防控政策,减少人员聚集,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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