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机场边检站新营区室内空气治理项目
重庆机场边检站新营区室内空气治理项目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出入境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 (略) 新营区室内空气治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磋商保证金(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 (略) 属行业 |
重 (略) 新营区室内空气治理项目 | 0.4 | 1 | 专业技术服务 |
中央预算资金,采购预算 点击查看>> 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特定资格条件:无。
四、磋商有关说明(一)本项目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到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 (略) 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 (略) 有招标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5月25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6月1日。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递交磋商文件时一并缴纳。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公 (略) 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 (略) 6号渝兴广场B10栋7层)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6日北京时间10:00
(七)磋商开始时间:2022年6月6日北京时间10:00
五、保证金(一)磋商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应当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集中交易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重庆市公 (略) 《关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的说明》和《重庆市公 (略) 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告》的要求进行基本账户登记工作。
重庆市公 (略) 基本账户登记工作咨询电话:023- 点击查看>> 。
(略)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 点击查看>> )
2.供应商应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以下任一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磋商保证金账户:
户名:重庆联 (略) (略) | |
分包 | 银行信息 |
1 | |
(略) : |
3.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 (略) 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且按招标文件要 (略) 交易服务费后,重庆市公 (略) 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 q.com,如成交供应商未发送采购合同或者未缴纳交易服务费导致其磋商保证金未能及时退换的,责任自负)。
重庆市公 (略) 咨询电话:023- 点击查看>> 。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 (略) (略)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略) )和《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略) )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 (略) 、工 (略)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略) )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 (略) 、 (略)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略) )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略) )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 (略) 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磋商,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磋商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磋商。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 (略) 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 (略) 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十)按照《 (略)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略) ,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出入境 (略)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3- 点击查看>>
地 址:渝 (略) (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郑老师
电话:023- 点击查看>>
地址:重庆市渝 (略) 9号力华科谷A区204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出入境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 (略) 新营区室内空气治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磋商保证金(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 (略) 属行业 |
重 (略) 新营区室内空气治理项目 | 0.4 | 1 | 专业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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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特定资格条件:无。
四、磋商有关说明(一)本项目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到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 (略) 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 (略) 有招标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5月25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6月1日。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递交磋商文件时一并缴纳。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公 (略) 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 (略) 6号渝兴广场B10栋7层)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6日北京时间10:00
(七)磋商开始时间:2022年6月6日北京时间10:00
五、保证金(一)磋商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应当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集中交易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重庆市公 (略) 《关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的说明》和《重庆市公 (略) 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告》的要求进行基本账户登记工作。
重庆市公 (略) 基本账户登记工作咨询电话:023- 点击查看>> 。
(略)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 点击查看>> )
2.供应商应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以下任一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磋商保证金账户:
户名:重庆联 (略) (略) | |
分包 | 银行信息 |
1 | |
(略) : |
3.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 (略) 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且按招标文件要 (略) 交易服务费后,重庆市公 (略) 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 q.com,如成交供应商未发送采购合同或者未缴纳交易服务费导致其磋商保证金未能及时退换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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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 (略) (略)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略) )和《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略) )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 (略) 、工 (略)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略) )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 (略) 、 (略)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略) )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略) )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 (略) 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磋商,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磋商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磋商。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 (略) 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 (略) 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十)按照《 (略)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略) ,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出入境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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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渝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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