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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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招标公告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2年宁夏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农办科〔2022〕 (略) )有关要求,为了确保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的圆满完成, (略) 会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承担2022年的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的需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择优确定培训机构,参加遴选的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关资质、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规范,社会形象较好。

2.拥有可以容纳80人以上(一人一桌,符合防疫要求)的多媒体培训教室,现代教学设备、实践实训基地和师资培训力量,自有或就近能满 (略) 需的食宿条件,交通比较便利。

3.培训基地防火、用电、用水等设施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规章制度健全,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到位。

4.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对精品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

5.应按 (略) 推荐的《全国高素质农民培育推荐教材目录》中的教材,对培训内容、课程设置、师资选择、班级人数等进行合理安排。

6.财务独立核算,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财务制度健全。制定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能全面正确反映培训成本,能出具有效票据。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培训机构不予参加遴选:1.两年内经营异常 (略) 罚的培育机构不得承担培育任务;2.上年度未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本年度不得承担培训任务;3.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4.有群众投诉、违规收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

二、申报范围

1.报名单位必须是经过认定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县级农民教育培训基地、 (略) 和农村实用人才基地,具体参考:

(1)2020年11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 (略) 名单》。

(2)2022年3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2年全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名单公示》。

2.结合利通区实际,产业范围限于奶牛、肉牛肉羊、牧草、瓜菜、林果、绿色食品六大产业,一个申报单位限于一个产业进行专项培训。

3.愿意出具遵守国家规定及各项培训规章制度,执行自治区培训政策,接受利通 (略) 门工作指导承诺书的培训机构。

三、遴选认定程序

1.利通区 (略) 公告。

2.相关主体对照条件自愿申报,填写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资料。

3.资质、条件等提交原件,复合审查。

4.利通 (略) 根据培训任务,组织专家评审会,择优选择培训机构,提交利通 (略) 党组认定,用以承担2022年的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

5.将认定结果在利通区 (略) 公示。

6.以上公告内容由利通 (略) 负责解释。

四、申报时间

请有意承担培训工作并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主体)于2022年6月3日17点前将培训机构申报表(同时发送电子表格)、承诺书、及相关验证资料上报利通 (略) 科教事务办公室(303)室。过时不再受理。

联系人:何继翔 电话:0953- 点击查看>>

附件:1.利通区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

2.承诺书

吴忠市利通 (略)

2022年5月26日


下载:附件1-2.doc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2年宁夏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农办科〔2022〕 (略) )有关要求,为了确保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的圆满完成, (略) 会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承担2022年的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的需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择优确定培训机构,参加遴选的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关资质、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规范,社会形象较好。

2.拥有可以容纳80人以上(一人一桌,符合防疫要求)的多媒体培训教室,现代教学设备、实践实训基地和师资培训力量,自有或就近能满 (略) 需的食宿条件,交通比较便利。

3.培训基地防火、用电、用水等设施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规章制度健全,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到位。

4.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对精品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

5.应按 (略) 推荐的《全国高素质农民培育推荐教材目录》中的教材,对培训内容、课程设置、师资选择、班级人数等进行合理安排。

6.财务独立核算,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财务制度健全。制定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能全面正确反映培训成本,能出具有效票据。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培训机构不予参加遴选:1.两年内经营异常 (略) 罚的培育机构不得承担培育任务;2.上年度未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本年度不得承担培训任务;3.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4.有群众投诉、违规收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

二、申报范围

1.报名单位必须是经过认定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县级农民教育培训基地、 (略) 和农村实用人才基地,具体参考:

(1)2020年11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 (略) 名单》。

(2)2022年3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2年全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名单公示》。

2.结合利通区实际,产业范围限于奶牛、肉牛肉羊、牧草、瓜菜、林果、绿色食品六大产业,一个申报单位限于一个产业进行专项培训。

3.愿意出具遵守国家规定及各项培训规章制度,执行自治区培训政策,接受利通 (略) 门工作指导承诺书的培训机构。

三、遴选认定程序

1.利通区 (略) 公告。

2.相关主体对照条件自愿申报,填写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资料。

3.资质、条件等提交原件,复合审查。

4.利通 (略) 根据培训任务,组织专家评审会,择优选择培训机构,提交利通 (略) 党组认定,用以承担2022年的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

5.将认定结果在利通区 (略) 公示。

6.以上公告内容由利通 (略) 负责解释。

四、申报时间

请有意承担培训工作并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主体)于2022年6月3日17点前将培训机构申报表(同时发送电子表格)、承诺书、及相关验证资料上报利通 (略) 科教事务办公室(303)室。过时不再受理。

联系人:何继翔 电话:0953- 点击查看>>

附件:1.利通区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

2.承诺书

吴忠市利通 (略)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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