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营业执照:应答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分支机构, (略) 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营业执照未体现的信息,可 (略) 查询截 (略) 可查到。
2.2 业绩要求:应答人自2019年5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具备同类项目经验(指人事代理服务类项目)合同发票金额累计不少于222万元,且至少1个项目合同发票金额为不少于50万元。
注:(1)需提供合同(合同形式包含但不限于订单、单项合同、框架合同、框架合同+订单)关键页(关键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合同双方、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生效时间)及对应发票复印件(以统计期间累计发票金额作为判定依据),原件备查。如提供框架合同+多份采购订单,涉及合同份数计分,仅作为一个合同计算。
(2)有效发票累计总金额与合同总金额不一致时,以较小总金额为准。
(3)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的,以含项目名 (略) 的有效发票总金额为准。
(4)证明材料不全(或者未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可;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业绩不得通用。
(5)评审过程中,将 (略) 分发票的有效性进行查验,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发票有效性的基本要素至少包括:
1)购买方和销售方须与有效合同签章的双方单位名称(含分支机构)对应;
2)发票开具时间须不早于合同生效日期。
(6)凡是合同关键信息模糊不清或合同生效日期无法判断的,均视为该份合同业绩无效。
2.3 财务/信誉要求: (略) 于以下情形:(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3) (略) 采购品类或全品类,被中 (略) 有限公司或 (略) (略) 或相 (略) 门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5)近三年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出现重大质量问题;(6)近三年出现比选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选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7)应答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8)在最近三年内有被相 (略) 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略) :http:/ 点击查看>> );(10)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点击查看>>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4 应答唯一性: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选本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略) 分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附属、 (略) 分可以转包、分包,主体和附属的划分解释 (略) 有。
2.5 其他条款:应答人 (略) 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注: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证书如有有效期的,需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