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价款包含13%的增值税、材料费、制作费、检测费、包装费、调试费、技术资料(或/和服务)费、保险费、运输费( (略) 至
点击查看>> 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等所有费用。1.2、结算以实际数量结算为准。在合同期限内如遇国家对税率进行调整则按调整后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价不变。2.1、按国家标准执行(如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执行)。这些标准必须是现行有效且最新的标准,若有不同则按最严格的质量要求、标准、规范等执行,且能够满足
点击查看>> 方生产经营的需要及要求。2.2、货物要求:均为全新、正品、合格品及以上,不得以次充好。2.3、发货清单随货同行交
点击查看>> 方。2.4、由于货物质量问题造成
点击查看>> 方任何损 (略) 承担。3.1、以
点击查看>> (略) 门或
点击查看>> 方指定的验收单位验收为准。若
点击查看>> 方对
点击查看>> 方或
点击查看>> 方指定的验收单位的验收结果有异议,应在3日向
点击查看>> 方书面提出,逾期视为认可
点击查看>> 方或
点击查看>> 方指定的验收单位验收的结果。
点击查看>> 方提出异议的, (略) 在地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检验为准,其检验费用由
点击查看>> 方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3.2、货到现场后30日内
点击查看>> 方未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4.1、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 6个月互不贴息。4.2、付款期限:
点击查看>> 方收到
点击查看>> 方货物后验收合格且
点击查看>> 方将开具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
点击查看>> 方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